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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农药亟须更多政策扶持


农资网 2009年11月17日 10:19 来源:中国化工报 【

为更好地促进生物农药发展,科学、合理、规范地进行管理,11月3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厦门组织国内多位知名专家以及企业代表举行了生物农药技术专题研讨会。与会者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生物农药发展缓慢,面临着诸多的自身和外界的制约因素,在企业和业内专家努力的同时,生物农药的发展亟须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科学管理,并出台更多优惠政策进行扶持。


近期,工信部为农药产业政策的发展而多方调研,产业政策中也含有生物农药的有关政策,会上,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生物农药产业规划与生产管理的有关政策。据他介绍,农药产业政策的制定主要是要解决农药工业现在所面临的三个主要问题:组织结构极其不合理;管理相对混乱,许多政策制约了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及国内中间组织的协调能力较差。工信部希望企业对产业政策的草案指出其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相关负责人就登记管理中对生物农药的特殊规定进行了说明,检定所的吴志凤处长说:“化学农药治标不治本,个人对生物农药是看好的,虽然目前生物农药还不是市场的主流,但应该成为主流。”


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就生物农药研发、生产、市场销售以及管理政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国农业大学吴学民教授认为,目前国内生物农药的制剂水平较低,在货架期等诸多方面还有较大的提高潜力,应健全生物农药的评价体系,因为监管是建立在此之上的。在微生物农药的登记作物问题上,中国科学院的秦启联研究员认为,制剂在扩展作物时要做试验后再登记的做法适合化学农药,而对微生物农药来说就是多余的了。他建议在限制了登记对象后,作物可以不再进行限制。


各个企业的代表在提出关系到企业切身利益问题的同时,对生物农药发展的瓶颈也有自己的看法。内蒙古赤峰帅旗农药有限公司任久文董事长认为,生物农药发展的瓶颈出现在市场管理与农产品的准入上,准入上并无评价标准,无从监管,农药在市场推广上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有企业的代表认为“生物农药发挥作用的速度慢是其发展受到限制的真正瓶颈”。同样,他们也提出了很多建议: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生物农药使用的宣传力度,恢复对生物农药的免税政策,希望国家给以相应的财政补贴,保护生物农药的专利产品,企业联合组建大的生物农药集团等。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叶纪明说:“这是我们第一次组织这种形式的大规模的生物农药技术研讨会,研究生物农药的管理与发展问题。政府支持生物农药的发展,希望企业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行业的发展。”他认为生物农药行业要发展,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的推动,政府的支持、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行业协会发挥的作用。他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生产工艺改进和产品质量保证的研究,制剂的加工上、市场的营销上,企业需要有所投入,服务要到位,企业要做大做强,关注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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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生物农药的优惠政策


我们国家现在对生物农药的定义尚存争议,农业部药检所在管理上部分参照了国外的一些成熟的方法,微生物活体农药和生物化学农药这两类生物农药享有特殊的管理政策,主要体现在登记时可以减免部分的登记资料。微生物农药制剂做登记时,一般不要求做环境毒理试验,残留资料也是可以减免的,但其发挥作用的综合机理要有清楚的说明。对于生物化学农药来说,人工合成的成分要与自然界中存在的成分保持一致,且对靶标生物无毒性,符合这样条件的生物化学农药可以享受相关的政策,减免残留资料。而对于植物源农药来说,环境行为是可以申请减免的,残留虽与化学农药要求一致,如符合条件,一样可以申请减免,而仿生合成的农药是完全按照化学农药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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