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出口税率将为100%至135%不等,意味着化肥出口基本被禁止
4月17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价格为基础,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税率为100%。
财政部网站显示,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化肥类产品,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及其他化肥共计29个税号。此外,对部分化肥产品原料也加征此特别出口关税,包括磷酸、氨共计三个税号。
加征特别出口关税后,化肥出口税率将为100%至135%不等,意味着化肥出口基本被禁止。目前,中国国内尿素出厂价格为每吨2000元左右,国外价格为每吨480美元至500美元,加征100%特别关税后,出口价格将高出国外价格500元左右。
此举的目的,是在中国国内用肥旺季保证化肥供应和稳定化肥价格。进入3月份以来,中国春耕自南向北普遍展开,随之全国进入了化肥使用旺季。而受国际能源和粮食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国内、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差异不断扩大,拉动了化肥出口大幅增长。
今年前两个月尿素出口171万吨,同比增加250%,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分别出口25.9万吨和31.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80%和130%。出口的过快增长加大了国内化肥价格上涨的压力,同时也造成了国内部分地区、部分品种化肥供应紧张。
4月16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在介绍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时说,从去年以来,价格上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食品因素,今年以来这一特征还比较突出。“这就需要我们在加强农业生产上给以特别的关注,特别是当前的粮食生产。”
同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也强调,宏观调控“特别要把控制物价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为稳定化肥价格,保证国内市场供应,此前中国政府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自2008年1月1日起,对进口和国产磷酸二铵免征增值税,支持化肥生产;2008年1月1日和2月15日两次调整关税政策,控制尿素、磷酸二铵和磷酸一铵、含磷复合肥、硫酸的出口;将2007/2008年度化肥淡储规模由800万吨增加到1000万吨;继续对化肥企业用电用气实行价格优惠,对化肥铁路运输继续实行运价优惠。
此外,发改委要求,各大型尿素生产企业在春耕期间,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上限销售,同时要求,地方管理的化肥出厂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原则上春耕期间一律不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