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保障化肥生产供应,稳定化肥价格,保护农民利益,促进春耕生产,市物价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化肥价格监管。
一是加强化肥生产流通环节价格管理。对化肥流通环节继续实行差率控制,禁止层层加价。对化肥生产用电继续实行价格优惠,对化肥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优惠运价并免征铁路建设资金。二是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供电和铁路运输企业违反规定提高化肥企业用电价格及不执行化肥优惠运价政策、化肥生产企业超过最高出厂限价销售化肥以及化肥经销企业不执行规定流通差率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化肥价格的监测、预警和宣传引导工作。从2月份开始,将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由原来的每月2次增加到每月4次,切实加强对化肥市场和价格的监测、预警,及时关注化肥价格走势,对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调查分析,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向农户宣传化肥价格政策,提供化肥价格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国家扶持化肥生产,促进化肥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化肥价格的各项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