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用是指两种以上不同农药混配在一起施用。混用不仅是农药科学使用的研究课题,而且是农药深度开发的潜力所在。早在农药发展初期,人们就注意到了农药混用的作用。
混用并非胡拼乱凑或盲目搀和,而是有一定目的的,其目的可概括为“三提三效”,即提高药剂效能、提高劳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具体说来有九大作用: 扩谱(扩大控制范围、) 增效(增强防治效果) 、 降害(降低药剂毒害) 、 延期(延长施药时期) 、 节本(节省防治成本) 、 克抗(克服农药抗性) 、减次(减少施药次数) 、强适(强化适应性能) 、挖潜(挖掘品种潜力)。不过并非所有混用都兼具上述全部的作用。
本文拟从五个方面对农药混用与混剂作全面介绍。
一、混用的三种形式
我们将农药混用的形式分为3种,现分述于后。
1、现混(田间现混,及时使用)。即通常所说的现混现用或现用现混,这种方式在生产中运用得相当普遍,也比较灵活,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混用品种和剂量。应做到随混随用,配好的药不宜久存,以免减效。有些农药在登记时就推荐了现混配方,如25%咪唑烟酸(阿森呐)水剂,“注:与农达现混现用,本剂+农达(150+270-360克/公顷)”。
2、桶混(工厂桶混,按章使用)。有些农药之间现混现用不方便,但又确实应该成为除草伴侣,厂家便将其制成桶混制剂(罐混制剂),分别包装,集束出售,群众形象地称之为“子母袋、子母瓶”。1998年我国首批桶混制剂50%乙草胺乳油+宝收75%干悬浮剂、38%莠去津水悬乳剂+宝成75%干悬浮剂获准登记。
3、预混(工厂预混,直接使用)。系由工厂预先将两种以上农药混合加工成定型产品,用户按照使用说明书直接投入使用。对于用户来说,使用混剂与使用单剂并无二样。在各组分配比要求严格,现混现用难于准确掌握,或吨位较大,或经常采用混用的情况下,都以事先加工成混剂为宜。若混用能提高化学稳定性或增加溶解度,应尽量制成混剂。
有些农药新品种(有效成分)在上市之初即只以混剂出现,而没有单剂产品推出。
二、混剂的类型划分
预混剂,即通常所说的混剂,是指为达到混用目的而由工厂制备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农药有效成分的定型制剂,又叫混合制剂、混配制剂、复合制剂、复配制剂、混合剂、混配剂、复合剂、复配剂、合剂。
(一)按照有效成分的个数分类
1、二元混剂。含有两种农药有效成分的混剂称为二元混剂,如35%苄·禾敌可湿性粉剂。
2、三元混剂。含有三种农药有效成分的混剂称为三元混剂,如10%吡嘧·甲磺·乙可湿性粉剂。
3、多元混剂。含有三种以上农药有效成分的称为多元混剂,如15%混氨镁·混氨锰·混氨铜·混氨锌水剂。这类混剂产品极少。
(二)按照有效成分的特质分类
农药按照有效成分的特质分为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等2大类。按此分类结果,混剂相应地有3种类型。
1、化学农药混剂。有效成分均为化学农药的混剂,如5%毒·杀单颗粒剂、40%福·五粉剂、10%苄·甲可湿性粉剂、8.1%克·酮·戊唑悬浮种衣剂。这类产品在混剂中为数最多。
2、生物农药混剂。有效成分均为的混剂,如200亿个活菌/毫升核·苏悬乳剂(草原毛虫核多角体病毒+苏云金杆菌)、0.18%阿维·100亿活芽孢/克苏、10%除虫菊素·烟碱乳油。
3、化生农药混剂。有效成分中有一种以上化学农药和一种以上生物农药的混剂,如22%井·杀双水剂、3.2%苦、氯乳油、10%阿维·哒乳油、16%井·三环·酮可湿性粉剂。
(三)按照有效成分的功能分类
农药按照有效成分的功能(或称防治对象)分为杀菌剂、杀线虫剂、杀虫剂、杀螨剂、杀软体动物剂、除草剂、杀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8大类。按此分类结果,从理论上说,混剂相应地应该有如下36种二元混用类型,但已有混剂产品获准登记的混用类型并不多(★表示已有混剂产品获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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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杀菌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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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杀菌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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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杀线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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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杀线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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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杀虫剂 |
C杀虫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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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杀螨剂 |
D杀螨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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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杀软剂 |
E杀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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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除草剂 |
F除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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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杀鼠剂 |
G杀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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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植调剂 |
H植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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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举例说明部分获准登记的混用类型和混剂产品。
01、AA型杀菌混剂。如20%咪鲜·三环可湿性粉剂。
02、BB型杀线混剂。目前尚无产品登记。早前曾经使用过的滴滴混剂系杀线混剂,组成成分为二氯丙烷和二氯丙烯。
03、CC型杀虫混剂。如20%氯·辛乳油、25%啶虫·唑磷乳油。
04、DD型杀螨混剂。如22.5%螨醇·噻螨乳油、15%苯丁·哒乳油。
05、EE型杀软混剂。目前尚无产品登记。
06、FF型除草混剂。如20%苄·乙可湿性粉剂。
07、GG型杀鼠混剂。目前尚无产品登记。
08、HH型植调混剂。如3.2%赤·多效可湿性粉剂,登记用于水稻、小麦,调节生长、增产;40%羟烯腺·乙利水剂,登记用于玉米防止倒伏。
09、AC型杀菌/杀虫混剂。如20%福·克悬浮种衣剂,登记防治玉米茎腐病和地下害虫。
10、AH型杀菌/植调混剂。如40%吗啉呱·羟烯腺·烯腺可溶性粉剂,登记防治番茄病毒病。
11、CD型杀虫/杀螨混剂。如7.5%甲氰·噻螨乳油,登记防治柑橘红蜘蛛和苹果红蜘蛛、桃小食心虫。
12、CE型杀虫/杀软混剂。如6%甲萘·四聚颗粒剂,登记防治旱地蜗牛。
13、CF型杀虫/除草混剂。如6%丁·辛粉剂,于1995年获准登记
14、FH型除草/植调混剂。如23%多·乙乳油,于1994年获准登记,用于棉花苗床,防除一年生杂草、抑制棉苗徒长。
三、混剂的含量标示
我国规定,农药混剂需标明总含量,并需依次标明各有效成分通用名称的全称和含量,如15%苄·甲磺·乙可湿性粉剂(苄嘧磺隆0.8%甲磺隆0.2%乙草胺14%)。详情参农业部2002年11月5日发布的《农药产品标签通则》(行业标准NY608-2002)。
四、混剂的名称命取
农药名称有通用名称、商品名称、化学名称、其他名称等之分。
农药混剂的中文通用名称由其各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的简称词(词头或代词)联缀而成。从2000年第2期《农药登记公告》起,词头或代词改为依汉语拼音顺序排列,中间用间隔号圆点“·”隔开,如丁·莠和苄·甲磺·乙。以前有用连接号的,如毒-滴、绿-滴;也有不用任何符号的,如五二扑。
从登记情况看,绝大多数农药混剂都向农药登记审批部门申请了商品名称,如20%百草·敌快(克草快)水剂。
五、农药与其他混用
1、农药与肥料。农业部发布施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农药与肥料等物质的混合物,适用《条例》和本《实施办法》”。2003年登记的0.101%苄·丁(金稻龙)颗粒剂即为药肥混剂,载体化肥总含量≥48%,农药登记公告对此也有备注,“注:该产品为药肥混剂”。1992年曾登记了1.75%丁·西·灭化肥颗粒剂。
2、农药与助剂。助剂是指在农药剂型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用于改善药剂理化性质的辅助物质。通常大家对加工助剂了解较多,但对使用过程中添加助剂(主要是喷雾时使用助剂,人们称之为喷雾助剂)不太熟悉。
如使用野燕枯必须添加所需剂量的助剂Agrol 60 (厂家提供),不然会降低药效。《农药登记标签内容要求(国内适用)》规定,喷药时“如需添加助剂,其添加量也应标志,按使用药液量的百分比计算”。又如2001年登记的3%甲基二磺隆(世玛)油悬浮剂,特别注明“本品须加入喷液量0.2-0.5%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使用”。再如1998年登记的10%双草醚(农美利)悬浮剂特别注明“必须加入专用展着剂使用”,用量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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