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出台,化肥行业调整较大财政部发布通知,《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国内化肥、煤炭供需情况的变化,《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对化肥出口关税适当调整,对氮肥、磷肥实施全年统一的出口关税税率,取消淡旺季税率。
按照当前二铵、一铵、尿素的价格对出口成本进行简化计算,相比原关税政策,新关税政策将使磷肥、氮肥的出口成本相对旺季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相比淡季有较小幅度的上升。总体而言,磷肥、氮肥的出口成本有所下降。
我们的观点实行全年统一出口关税,磷肥、氮肥旺季出口放量成为可能。《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对磷肥、氮肥实行全年统一出口关税,取消淡旺季税率,显示了政府鼓励磷肥、氮肥出口的立场,化肥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也随之增强。新的关税政策下,磷肥、氮肥淡旺季出口成本趋于一致,化肥企业出口的窗口期由淡季扩大至全年。相比以往,2015年磷肥、氮肥旺季出口放量将是大概率事件。
出口刺激下,磷肥、氮肥价格有望继续上涨。今年下半年,国内磷肥、尿素受益于出口增长带来的供需格局向好,价格已有一定涨幅。我们认为,伴随着本次关税调整,我国磷肥、氮肥的出口竞争力有较大提升,出口量将继续扩大,国内磷肥、氮肥的价格有望继续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