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农药生产管理,黑龙江省农药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日前召开。
今年是国家《农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运行的关键年。虽然黑龙江农药行业相对弱小,但从长远看发展前景广阔。2013年黑龙江部分农药企业核准工作即将开始,各市(地)工信委将负责本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对企业申报核准(延续核准)、迁址更名、颁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查。开办农药生产企业,需向所在市(地)工信委提出备案申请,由市(地)工信委审查合格后报省工信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国家工信部审查备案;备案公告后,由省工信委向国家工信部申请办理农药企业核准,工信部选派专家进行现场考核。通过后予以公告方可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各市(地)工信委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把好审查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基本农药生产条件的企业,鼓励农药企业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