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检验检疫部门连续检出10批不合格进口复合肥。其中,6批来自俄罗斯,4批来自比利时。检测结果显示,10批复合肥分别在氯离子、钾含量、总氮、氨态氮、硝态氮含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及代理商,切实提高对化肥质量的重视度。一是利用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化肥检验分析的技术手段进行质量对比,选择更有信誉度的供货商。二是加强对供货商的审核,实施产地检验和到货检验。三是确保合同的正确统一性,避免因合同技术指标签订不合理导致产品不符合要求。四是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标准和各项检验监管措施的实施与更新,切实保障和提升进口化肥品质,保护我国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