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发布通知公布了全国首批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名单,广东无一入选。
通知介绍,根据《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07年2月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经过一年的创建,由定点农资市场创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和农业部组织专家组检查验收后,经社会公示,确定北京北方种业交易市场等30家定点农资市场创建单位为首批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定点农资市场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农业部将组织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继续保留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称号。
通知提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农资市场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开展市场执法检查、产品质量抽检等监管工作;积极协助争取相关政策措施,扶持定点农资市场发展。农业部将会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定点农资市场的检查,总结推广各定点农资市场的经验,组织开展交流和宣传推介等活动,充分发挥定点农资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共同推动农资市场规范化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