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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对化肥等农资价格实施有效监管


农资网 2008年4月30日 09:54 来源:绥化日报 【

我市物价部门面对今年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的严峻形势,把加强农资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物价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落实惠农价格政策专项行动的中心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努力保持化肥等农资价格稳定。

  ———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农资价格监管工作。针对农资市场价格变化的形势,1月18日,市物价局就召开了全市稳定市场物价工作会议,对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监管作出部署。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监管要求,市物价局于2月25日、2月27日分别下发了《关于主要副食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日监测日报告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对农资价格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3月上旬市人大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了视察。3月下旬,市政府组织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化肥、种子市场价格开展了专项检查,市监督检查分局在检查前发表了电视讲话。4月1日市物价局召开了全市加强化肥价格管理现场推进会议,引导二铵、尿素及复合肥的市场销售价格控制在省局明确的目标之内。

  ———建立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农资市场价格监测。市物价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市场、深入经销单位、深入农户调查了解化肥种子等农资经销和价格情况。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强化了价格监测力量,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超前预警,超前分析,发现异常价格波动趋势,认真分析变动原因,采取相应对策,并及时向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

  ———实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整顿规范农资市场价格秩序。市县两级物价部门春节后重新制作和更新了一批价格政策宣传板,悬挂在农资市场的醒目处,宣传价格法规政策。市物价局统一制作了一批标准较高、质量较好的价格公示栏,免费发放到市区化肥大市场、种子大市场的各个经销业户,以公示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规格、含量、产地、价格备案号等主要内容,便于价格管理和社会监督。

  ———坚持提醒告诫在先,教育引导经销企业经销业户诚信经营守法经营。2月29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种子管理部门和经营业户参加的种子价格管理提醒告诫会,会议传达了国家和省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通知,宣读了《绥化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的公告》,市物价局领导在会议上通报了农资价格形势,重申了对种子价格管理的政策,提醒告诫经营业户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

  ———落实干预措施,控制农资价格不合理上涨。对涨幅较大的化肥种子等农资价格主要采取了四项监管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差率控制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批发、零售环节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差率标准,从严控制运杂费额度。二是实行化肥经销价格登记备案制度。对化肥经销企业、经销业户通过购货发票、银行利息、运杂费等原始票据以及合法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三是按照规定对碳酸氢铵、硫酸铵、各种专业用肥、年产10万吨以下的复合肥、小钾肥、生物菌肥等地产复合肥,按实际生产成本和规定成本利润率合理确定出厂中准价格。

  ———加强价格执法,认真开展农资价格监督检查。春节过后,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组成了36个检查组,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对农资市场价格进行巡查检查130多次,对不执行化肥差率控制、备案管理等价格干预措施的,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不执行价格公示、明码标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及时纠正,严厉查处。市县两级物价局确定了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

  ———宣传价格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市物价局在《绥化日报》、《绥化晚报》、绥化电台、绥化电视台发布了《关于加强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的公告》,印发了张贴画和宣传单。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还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向各级领导、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宣传农资价格形成的背景和原因,宣传价格水平和走势,宣传价格政策和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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