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8号
2008-03-27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过磷酸钙(税号:31031010、31031090)和钾肥(税号:28342110、31042090、31043000、31049010、31049090)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产品对应税号:
31031010:重过磷酸钙
31031090:其他过磷酸钙
28342110:肥料用硝酸钾
31042090:其他氯化钾
31043000:硫酸钾
31049010:光卤石、钾盐及其他天然粗钾盐
31049090:其他矿物钾肥及化学钾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