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2月15日至12月31日,对部分化肥产品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其中:磷酸氢二铵(税则号列:31053000)、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税则号列:31054000)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自2008年2月15日至9月30日税率提高至35%;自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仍实行20%的税率。对部分含磷复合肥(税则号列:31052000、31055900、31056000)开征出口暂定关税,自2008年2月15日至9月30日实行35%的税率;自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20%的税率。 这次出口关税调整涉及到的化肥产品包括: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部分含磷复合肥。 2007年以来,由于国际整体上对二铵的需求量大幅增加,以及硫磺产量的减少,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了磷肥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并直接推动了全球二铵价格的上扬。中国在2007年6月首次开征二铵出口关税,预示着中国二铵行业将全面进入供大于求局面,进口将会进一步萎缩。同时,由于国内企业大量出口,造成秋季用肥量的紧张,而且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国内库存量不足去年的30%,春季用肥缺口已经形成。国家为了平抑磷酸二铵价格、保证农民春耕使用,调整了该类产品的出口关税。
由于全球硫磺供应的紧张,使得短期内硫磺价格难以回落,预计将持续到2008-2009年。因此,预计2008年上半年二铵价格难以回落,如果二铵的原材料价格不能大幅度回落,则二铵价格仍将保持相对高位。本次出口关税的调整只能缓解国内二铵的供需状况,难改价格的长期走势。对相关企业来说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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