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正式批复了《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并交由海关总署公布。其中涉及到硫磺、磷矿石的关税调整如下:
进口硫磺(海关代码:25101010)2008年实际暂定关税税率为0。
涉及到磷矿石出口的关税调整为:1、未碾磨磷灰(海关代码:25101010)2008年暂定税率为20%;2、未碾磨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磷灰石除外(海关代码:25101090)2008年暂定税率为10%;3、已碾磨磷灰石(海关代码:25102010)2008年暂定税率为20%;4、已碾磨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磷灰石除外(海关代码:25102090)2008年暂定税率为10%。涉及到磷矿石进口的实际减税调整为:1、未碾磨的磷灰石(海关代码:25101010)2008年暂定税率为0;2、已碾磨的磷灰石(海关代码:25102010)2008年暂定税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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