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对尿素出口征收的是季节性暂定关税,具体标准为1-9月按出口额的30%征收,10-12月按15%征收。综合各种因素分析,这个征税标准的确定得过高,应该下调,具体理由如下:
一、从出口能源角度看,目前的尿素出口关税过高。当时对尿素出口征收高关税的一个理由是,尿素是个高能耗行业,出口尿素就相当于出口能源,为了抑制能源出口,应该对尿素出口征收高关税。这种说法应该说有一定道理,尿素的确是个高能耗行业,不管是以煤为原料还是以天然气为原料还是以油为原料,都是在消耗能源,并且耗能量还比较高,能耗成本约占尿素生产成本的70%。但问题是现在纯粹的能源出口如煤炭、原油出口都只征收5%的关税,怎么反过来加工产品的出口还要征收30%的关税呢?是它的6倍啊!即使淡季也要征收15%的关税,也是它的3倍。两者相比,尿素的出口关税税率明显偏高。
二、近几年尿素产量大幅增加,农民利益可得到有效保障。当时制订尿素出口高关税政策的另一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应该说这个出发点是非常好的。在2004年的时候,我国的确出现过尿素出口量过大的问题。2004年,我国尿素出口量达到了创记录的394.3万吨,占当年尿素年生产总量的9.4%。在2004年的有段时间,出现了出口与国内市场抢资源的局面,拉动了国内尿素价格的迅速上涨,损害了农民利益。为有效保护农民利益,让更多的尿素资源留在国内,国家出台了尿素出口高关税政策。尿素生产企业作为支农企业,向来都是把保护农民利益视为己任,对国家出台此项政策是完全理解和支持的,所以2005年、2006年的尿素出口量大幅减少,每年只有100多万吨。
但问题是时过境迁,现在的市场环境与前几年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近几年我国的尿素产量大幅增加,大大超过了农民对尿素的需求增长速度,尿素产品由供需基本平衡变为了供过于求。据统计,2005-2007年期间,我国尿素新增产能达到1251万吨,预计到今年底国内尿素总产能将达到5500万吨以上,实际产量将超过5000万吨,全年供大于求在800万吨以上。目前我国还有一批尿素新增装置在兴建,今后几年尿素产能还会保持较高幅度的增加,到2011年,我国尿素产能将高达7000万吨。可以说,只要控制得好,适量的尿素出口根本不会对农民利益造成损害,不会再出现过去那种出口与国内市场争货源的局面,别说每年出口300多万吨尿素,就是每年出口500万吨、600万吨尿素,也不会对国内市场造成大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政府部门对尿素市场的调控政策也应有所改变,由过去的限制尿素出口变为适度控制尿素出口,由过去的单纯强调保护农民利益变为保护农民利益与促进尿素行业健康发展并重。如果还是采用高关税政策严格限制尿素出口,势必造成国内尿素市场严重供大于求,过度竞争,价格大幅下跌,短时间来看,对农民有利,能降低生产成本。但这种状况不会维持长久,接下来的是因为价格过低,尿素企业纷纷跌破成本线,众多尿素企业被迫停产减产甚至破产,造成市场可供给量大幅减少,价格大幅上涨,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相反,适度的尿素出口可使尿素企业根据市场状况,在国内与国际市场之间做出调节与选择,保证合理的盈利水平,尿素行业得到健康有序发展,市场供需状况相对平衡,价格也不会出现大的波动,可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保护农民利益。
三、与其他化肥品种相比,目前尿素出口关税偏高。目前化肥产品的出口税收政策是:从2007年7月1日起,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钾等近30种肥料,出口退税率全部调整为零,也就是说不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但也不另外征收出口关税。而尿素和磷酸二铵两个品种,不仅没有出口退税,反过来还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磷酸二铵是从今年6月1日开始征收的,具体标准为1-9月出口关税税率为20%, 10-12月为10%,相比于尿素,分别低10%和5%(旺季低10%,淡季低5%)。可以看出,在所有的化肥品种中,尿素的出口关税是最高的。
广大尿素企业迫切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充分考虑到近几年尿素市场出现的新变化,对尿素出口关税政策做出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