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 承诺,日前公布了2008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配额总 量分别为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均与今年执行 配额相同。
按商务部公布的消息,2008年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依然为:尿素( 税号:31021000)、磷酸二铵(税号:31053000)和复合肥(税号 :31052000),关税配额内税率由今年的4%调整为1%,而关税配额外税 率保持不变,为50%。凡符合条件的化肥进口单位均可向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 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申请期为2007年10月1日-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