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措施,认真组织落实,春耕备耕期间化肥等农资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河北省 3月上旬,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组成工作组,由分局领导带队,到邯郸、邢台等县、市,以及中化化肥河北分公司、河北省农资公司对化肥市场和价格情况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市场调研显示,河北各地化肥货源比较充足,化肥市场价格比较平稳,春耕期间化肥价格略有上涨。需求情况是,全省春播农作物面积约为13150万亩,预计需化肥370万吨左右,与去年同期略有增加。其中:需尿素95万吨。目前,全省化肥库存450万吨左右,其中:尿素105万吨。全省春耕化肥供应充足。据对各县市农资经营环节调查,化肥价格总体水平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尿素每吨1740元左右,与去年同期下降1.5%,磷复肥上涨1%,钾肥上涨5%。
目前河北省检查分局又组成三个督导组分赴各市对化肥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江苏省 全省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化肥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检查工作已经全面推开。淮安市组成24个检查组,派出检查人员106人,对1家化肥生产企业,18家种子站和农资公司等化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无锡市针对大部分农资价格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情况,一方面利用开展“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的契机,做好农资价格政策的提醒、告诫和宣传工作;另一方面重点检查化肥生产、经营环节是否突破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进销差率、批零差率,密切关注农资价格走势,一旦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严肃查处。
新疆自治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农资价格检查工作,在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把此次专项检查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农民持续增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起来。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认真组织,不走过场,全力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局抽调检查人员,分成两个组到部分化肥生产经营企业,对2007年全区化肥市场供应情况及价格走势进行调查。博州发展改革委3月14日召开全州农资经销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农资价格政策提醒会,提出三点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农资价格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格执行农资价格每周上报制度。
天津市 监督检查分局及早部署农资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对一线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有的放矢地抓好专项检查工作。召开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会议,对涉农区、县开展专项检查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二是增强责任,三是增强针对性。天津市物价局将有针对性地选择试点单位进行直接检查。同时组成督导组深入涉农区县,下到田间地头,直接向农户了解有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陕西省 鉴于全省今年春耕启动较晚,化肥、种子等农资供应正常、价格平稳等实际情况,陕西省将农业供水价格列入专项检查重点内容。省物价检查所成立三个督导组,赴各地开展巡查指导工作,及时了解各地专项检查工作。铜川市采取“分科室、包片区、上下联动、联合检查”的方式,将市所四个科室分配至所属四个区县,根据检查工作实际情况,将农机监理、种子价格、乡镇医疗卫生院、化肥价格等四个行业的十多家单位,确定为重点行业和单位,市物价检查所各科室配合有关区县物价部门进行检查。
宁夏自治区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全区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局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物价检查所、机关党委(纪检)有关人员参加。还分别组成检查组和巡查督导组,通过联合办案、巡查督导等形式,将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湖南省 省物价检查所对省内8家大型尿素生产企业继续派出“驻厂监督员”,并于3月中旬直接对衡阳县、祁阳县、芷江县、溆浦县、平江县、慈利县、湘乡市、沅江市、醴陵市、资兴市10个县(市)的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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