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的要求,明年1月1日起,你们店里卖的这些甲胺磷农药将全面禁止在农业上使用,望你们赶快将这些农药退回厂家或撤下柜台自行销毁。”12月2日至3日,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检查了叶县、鲁山县等地的农药市场。
据带队检查的市农业局副局长马爱锄介绍,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农业部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撤销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铵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登记证,禁止这5种农药在农业上使用。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共查出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制剂66箱。
执法人员向经营店主宣讲了有关政策,并到鲁山县张良镇、叶县遵化店镇的蔬菜生产基地,向菜农讲解无公害蔬菜的生产技术规程,鼓励他们大力发展“绿色食品”。
马爱锄提醒,今后,大家在市场上发现这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可拨打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电话进行举报,电话为299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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