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业 部 农 药 检 定 所
农药检(生技)函[2006]129号
关于第二批农药临时登记超过有效期限产品清理协作试验资料领取工作的函
各有关农药生产企业: 由我所生物中心组织实施的第二批农药临时登记超过有效期限产品的清理工作已进入协作试验资料发放阶段。请已报名参加苯噻酰草胺、咪鲜胺锰盐(咪鲜胺)、四聚乙醛、灭蝇胺、抑食肼有效成分原药及其制剂产品清理协作试验并交齐费用的企业,于2006年12月31日前,到我所生物中心领取相关试验资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协作试验资料包括:原药的毒理学、环境行为,制剂的残留、环境毒理等。 2、请相关企业经办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函、相关产品农药临时登记证和经办人身份证等凭证,并签字后领取资料,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3、由于时间紧迫,请企业自行按照农药登记相关要求和程序,尽快办理本企业相关农药产品临时登记续展或转正式登记手续。 4、我所生物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15室 联系人:何祥峰,姜辉 电话:010-64194111(含传真),64194056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