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算起,新版《农药管理条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已有一周。“企业在新老条例过渡期的最后一段时间里都在忙什么?”“条例实施过程中有没有遇到新的问题?”不少农药企业中负责登记管理、产品推广等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及部分基层经销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映:“新条例”对规范整个行业是个利好,但一些具体细节问题有待明确。
一些基层经销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映:“如果严格按照登记作物来使用农药,有一些小品种作物将面临无药可选的尴尬局面。”
据了解,“新条例”第34条明确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而记者通过作物名称在中国农药信息网上搜索农药登记数据时注意到,截至发稿时,全国登记在水稻上的农药产品有7769个,玉米的有2232个,而登记在地瓜上的农药产品却是0个。对于种植香芋、地瓜等很多小宗特色作物的农户来说,要么不用农药,要么就得面临超范围使用农药的风险。
除了基层经销商反映的这个问题,一些农药生产企业的负责人也表达了对“新条例”的期待。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高级品牌经理郭云峰负责公司产品的推广应用,他向记者介绍说,“‘新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对合规经营的企业是一件好事,我们非常欢迎。目前,我了解到在‘新条例’实施过程中企业主要遇到两个问题:一个是追溯,另一个是包材改版。”
早在去年5月18日,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就已经发布了《农药产品二维码编码规则》团体标准,标准中规定了农药产品二维码数据结构的特征、格式和符号质量要求适用于农药产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服务、追溯等的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等。然而不少企业在尝试建设二维码追溯体系过程中发现,很多地区的编码标识并不统一。为此,企业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个明确的说法和解读。
取消临时登记是“新条例”的一个显著变化,不少农药企业对此非常关注。据了解,由于6月1日后“新条例”开始正式实施,为了搭上最后一班车,有的企业赶在6月1日前向农业部提交了续展或正式登记的申请。“农药登记需要按照登记资料要求申请,6月1日之前提交的材料是否能过通过审批还是未知数,不少之前已经提交过登记资料的企业都在密切关注审批的进展。”从事农药登记管理的工作人员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