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湖南省质监局获悉,该局自今年2月开展的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表明,化肥合格率为91.1%、农药合格率为87.3%、农膜全部合格,农资产品质量整体向好。
据了解,本次抽查的化肥产品主要是复混肥、磷肥和碳酸氢胺、钾肥等,涉及生产企业204家。从整体情况看,企业合格率为89.2%,产品合格率为91.1%。与2011年同期比较,企业合格率提高5.6百分点,产品合格率提高8.4个百分点。从不同产品的抽查数量和检验结果看,复混肥抽查300批次,合格273批次,合格率为91%,同比提高12.2个百分点;磷肥抽查32批次,合格28批次,合格率为87.5%,与去年基本持平;碳酸氢铵、钾肥等肥料抽查37批次,合格35批次,合格率为94.6%,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从产品的内在质量看,复混肥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总养分、有效磷含量和氯离子等指标不合格,24个不合格产品中,总养分不达标的8个,占33.3%;有效磷含量不达标的6个,占25%;氯离子超过标准规定的9个,占37.5%。还有少量产品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和水分不符合标准要求。总养分(氮、磷、钾的含量)是复混肥的重要质量指标,总养分不达标,表明肥效不足。像泸溪金大地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5-15-15硫酸钾型复混肥,标准规定总养分应≥45%,而实测值只有29.1%,低于标准规定15.9个百分点。氯离子不合格主要是部分产品氯离子的检验结果与标注的氯离子含量等级不符,如宁乡县百顺复混肥料厂生产的复混肥,包装上标明“中氯”(标准规定“中氯”的氯离子质量分数≤30%),而检测结果氯离子质量分数为33.7%,超标3.7个百分点。今年抽查磷肥的数量比往年少,主要原因是抽样时部分企业尚未生产。磷肥的质量问题主要是有效磷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4个不合格产品都存在这一问题。个别产品有效磷含量比较低,如湖南省浏阳市金星化肥厂生产的钙镁磷肥,标准规定有效磷应≥12%,而该产品实测值只有4.58%,有效磷含量不及标准规定的一半。
湖南省目前大约有农药产品生产企业40余家,由于部分企业前段时间未组织生产,因此只抽到了22家企业的71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7.3%,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抽查的品种为杀虫剂、杀菌剂、杀螺剂和除草剂4种。今年农药抽查结果呈现3个特点:一是没有发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原药,如1605、甲胺磷等。二是所抽4个品种的产品合格率基本相当,都是86%左右;三是部分产品仍然存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问题,即高效低毒或中毒的乙草胺、速灭威、三唑磷等原药用量不足,9个不合格产品都有类似问题。这种原药含量不足的农药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但农民使用后达不到预期杀除效果,影响农作物病虫害治理,损害了农民利益。
湖南省农用地膜生产企业只有两家,且生产规模很小。本次抽查了这两家企业的两个产品,经检验,质量全部合格。
目前,正值农资产品生产销售旺季,湖南省质监部门将通过实施重点整治、严格后续处理、加大执法力度和强化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农资产品质量,不让农民利益受到侵害。《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