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草甘膦反倾销诉讼终于撤销了。
4月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通告称,对产自中国的草甘膦不再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程序(第731-TA-1178号调查),并自2010年4月29日生效。对此,国内不少草甘膦企业终于松了一口气。上周,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几家国内草甘膦龙头企业均发布公告称,这次的反倾销撤诉对公司的产品在美国市场的拓展有积极意义。
然而,不少业内人士却质疑,美国撤诉了,能否真正撤走国内草甘膦企业身上的压力?
撤诉缘于无人喝彩
草甘膦是国外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的重点。国内草甘膦曾多次受到来自多个国家的反倾销调查重挫。此前在欧盟、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中国企业就先后多次遭到国外公司提起的反倾销调查。美国是中国草甘膦企业遭到反倾销调查的第五个市场。这直接影响了我国对美10多亿美元的草甘膦出口。
2010年3月31日,美国澳宝(Albaugh)公司正式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草甘膦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据美方统计,2009年中国对美国草甘膦出口额达9.12亿元。澳宝公司指控中方输入美国的草甘膦产品倾销幅度为299.9%至349.65%。国内主要农药企业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等都出现在澳宝公司的控告名单之内。当时,不少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由于草甘膦产品在国内已严重供大于求,而美国又是国内草甘膦出口大国,一旦反倾销调查立案,尤其是如果美方裁定我国企业倾销成立,将对国内草甘膦出口带来严重打击。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草甘膦生产企业决心不坐视。几家龙头企业都表示:“一旦美国方面立案,我们肯定会应诉。”近20家草甘膦生产企业还准备参加行业损害抗辩。由于草甘膦生产与农业息息相关,农业部对此也高度重视。该部工作人员与商务部、北京市商委的有关专家一起,分析案件的国际国内背景,商讨有效应对策略和贸易摩擦救济具体措施,并积极斡旋和协调。中国五矿进出口商会也在4月7日组织了行业内10余家企业座谈,积极商讨对策。
正是在国内各方积极态度的影响下,澳宝公司的反倾销诉讼没有得到世界草甘膦巨头、也是其一国同胞的孟山都公司的支持。最终,美国方面不得不撤销了对中国草甘膦产品的反倾销诉讼。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美国撤销了对草甘膦的反倾销诉讼,国内企业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图为四川一家草甘膦企业厂区一角。
撤诉难解过剩顽疾
美国撤诉了,这无疑对国内20余家草甘膦生产企业是个利好消息。
但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国内草甘膦行业过剩严重,即使消除了反倾销威胁,全行业仍难言乐观。日信证券研究员祖广平分析得十分到位:国内草甘膦之所以屡屡受到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威胁,其原因正是国内产能过剩,出口量大,而且产品的同质性高,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容易让对手抓住把柄。
据了解,产能过剩是国内草甘膦行业的顽疾。新一轮产能大跃进是从2006年开始,当时草甘膦原药价格一路上扬,从2万多元/吨一路拉高至2008年中期12万元/吨的制高点,这催生了草甘膦的大规模投资热,大大小小的项目因此纷纷在各地上马。
资料显示,2009年全球草甘膦需求量为80万吨左右,而中国产能就达103万吨,供过于求的形势十分明显。偏偏在这个时候金融危机爆发,草甘膦市场价格迅速在价格战中降至谷底。金融危机后,其他行业渐渐走出低谷,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草甘膦市场价格就一直没有高过2.1万元/吨。受市场价格低迷所累,几家龙头企业去年的财报数字均出现了下滑,而且下滑多为两位数——
2009年,新安化工总营业收入38.5亿元,其中农药收入为20亿元,毛利率为14%,同比减少28%;该公司去年净利润仅为2.95亿元,同比下降82.46%,主要原因就是草甘膦销售状况依然低迷。江山化工去年营业收入为23.3亿元,其中农药收入14.62亿元,毛利率仅为4.3%。扬农化工在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5.44亿元,同比下降26.58%;实现利润1.88亿元、净利润1.5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0.88%和18.33%。沙隆达200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9.85亿元,其中化肥、农药等收入为9.04亿元。这些数字与上一年相比均出现大幅下滑。
许多业内人士指出,即使没有国外反倾销的压力,国内草甘膦市场也没有活力。惟一的出路是加大环保力度来抑制和淘汰落后产能。美国撤诉消息传来,不少人士仍表示继续看淡今年的草甘膦市场。他们认为,如不能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国内草甘膦价格的持续回暖可能仍是个梦想。
新安化工董事会秘书姜永平表示,草甘膦产品价格在2008年暴涨,导致许多企业盲目建设草甘膦产品项目,这是草甘膦产能过剩的原因之一。同时,草甘膦市场的无序竞争也阻碍了行业的发展。他认为,行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相关指导和支持,促进中国草甘膦行业相关企业的有序发展。
另据了解,去年年初,农业部、工信部曾联合下发第1158号公告,规定草甘膦生产企业必须将有效成分低于30%(主要是10%)的水剂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有效成分含量变更。但有些小企业执行这一政策的力度并不大。一位大型农药厂的负责人就表示:“虽然几家大的草甘膦厂商都不再生产10%的草甘膦水剂产品,但由于牵扯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很多小厂依然在生产。只有当一套行之有效的淘汰机制真正建立起来,这些落后产能才有可能真正退出市场。”
贸易壁垒未必百弊
在这种情况下,有业内人士甚至认为,国外反倾销对行业未必是坏事。至少它能够从一个方面迫使国内企业收敛扩产的势头,冷静地思考解决产能过剩的办法。
新安化工是应诉企业中最主动积极的,特别是在2003年欧盟对中国草甘膦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过程中,新安化工寸步不让。据了解,去年6月中旬,新安化工成为欧盟对中国草甘膦发起反倾销调查15年来获得胜诉的第一个赢家。姜永平回忆说,从1995年开始,新安化工就意识到,不应诉,就失败。于是,企业开始面对大大小小的反倾销立案调查。在对这些调查的应诉中,新安化工有输有赢,但有一点明确的是,新安化工确实在不断的反倾销应诉中学习了许多国际贸易知识和国际规则,同时也锻炼、培养了一批人才,提高了管理水平,引进了国外的先进理念。新安化工与国际公司的竞争能力在不断提高,新安化工的眼界也从中国市场放开到全球市场。正是基于这种眼界,新安化工在国内一轮一轮的产能扩张中,能够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没有盲目跟风,而是按照市场的需要和自己的能力稳步发展。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反倾销调查短期内对国内草甘膦生产与出口具有一定不利影响,但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未必是坏事。它可以成为中国企业盲目扩产的清醒剂。对于国内草甘膦行业来说,反倾销诉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国内盲目重复建设草甘膦及其配套原料的项目有所减少。长远来看,有利于现有规模较大的草甘膦生产企业。
不少业内人士提醒说,这次美国撤诉了,并不是我们的胜利,而只是我们得到了一个喘息的机会。国内企业再不能把有限的资金投入过剩产能的盲目建设中,而应该利用这个喘息的机会加大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力度。
由于具有成本低、杀草谱广等特点,草甘膦在国内得到大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