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经2009年4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由韩正市长签署市政府令 ,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规定》的贯彻落实,市农技中心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对《新规定》的宣传培训,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全方位开展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挂图、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对《新规定》的宣传。上海新闻综合频道对《新规定》的修订出台作了专题报道,《解放日报》、《东方城乡报》等报纸全文刊登了《新规定》和条文解读释疑;全市制作了1100多条横幅,在乡镇重要道路及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悬挂;印制了宣传册20000本,制作宣传挂图7000份,《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宣传小册子30000份,《东方城乡报》专刊10000份,环保包装宣传袋10000个,分发到农药经营企业、园艺场、种粮大户及村民委员会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区县也制作了《新规定》的有关宣传资料,下发到农药经营企业和种植业从业人员手中。
二是分层次组织培训。整个培训工作分二个阶段、四个层次展开。第一阶段主要由市农技中心对执法人员和农药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种植业行政执法人员108名;举办农药经营企业经营人员培训班11期,对1800多人进行培训;组织全市种植业行政管理、执法、技术推广人员以及农药经营企业负责人、种植业规模生产单位负责人等1300余人参加了市农委《新规定》宣传贯彻动员大会。第二阶段重点对农业科技人员和种植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宣传,市农技中心结合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计划,组织10个区县成立了由30人组成的《新规定》宣讲团,举办培训班112期,对区县及乡镇的15800多位科技人员开展了《新规定》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