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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邮政企业可卖化肥农药


农资网 2009年8月6日 10:51 来源:中国化工报 【

山东省政府最近发布了《关于推动山东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鼓励邮政企业进入农资市场,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发展连锁经营。《意见》规定,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登记,在经营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同时,也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


据悉,目前全国只有13个省(区、市)邮政公司取得了含农药分项或全部的农资经营许可,大部分省份的邮政公司尚未获得经营资质。由于《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了7类企业可以经营农药,没有对邮政企业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邮政企业经营农药问题上,各地执行和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给邮政企业办理经营资质造成了一定困难。山东省政府出台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邮政企业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为邮企解决了经营资质问题。工商部门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给邮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创造了便利条件,使邮政企业在农户与化工企业之间建立了产品直通车,拓宽了化工企业的销售渠道。


此外,山东还将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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