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农药工业是在仿制国外品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国以前的专利法只保护生产工艺,仿制国外产品不会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我国加入WTO进程的提速,修改的专利法不再允许仿制在专利和行政保护期内的化合物。
为了适应形势,保障农业生产的需要,维护我国农药工业的长久发展,1994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朱?F基批示开展农药创制工作。
1995年,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全国多个科研单位开展调研,选择从事农药创制工作的依托基地。经反复比较,最终确定了上海市农药研究所、江苏省农药研究所、湖南化工研究院和浙江省化工研究院4个单位。
这4个单位各有特色。上海市农药研究所的优势在于将生物技术应用于农药创制研究,开发的井冈霉素已成为国内防治水稻纹枯病的主导品种;江苏省农药研究所在拟除虫菊酯杀虫剂生产技术开发方面走在国内前列;湖南化工研究院在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品种的仿制开发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特色,已有十几个品种成为国内骨干农药品种;浙江省化工研究院在含氟农药及安全性评价方面有突出特点。
调研组的专家认为,这4家单位联合起来,组成农药创制中心,可以实现专业互补,发挥综合优势。
1995年5月24日,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通过论证。这个中心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将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新的探索,由4个各具专业特色的基地和1个生物测试中心组成。中心对各基地实行统一领导与规划,各基地相对独立运作,专业上合作分工;对外联合上游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形成农药创制网络,吸纳下游的企业形成农药产业化网络。
当时,关心这个中心的国家领导、原化工部领导都表示,希望这个中心走出农药创制、开发和产业化良性循环的路子。
随后,原国家科委与有关部门及相关省市协商,决定成立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原国家科委副主任徐冠华担任,副组长由原化工部副部长成思危及上海市、江苏省、湖南省、浙江省的领导等担任。中心的建设还被列入“九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国家拨款8500万元,建设期为1996年至2000年。
在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徐冠华提出,南方中心要做到边建设、边运行、边出成果,以适应我国农药工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中心建设启动后,各基地均开始了热火朝天的建设。随着项目的逐步实施,原计划集中建设1个生测中心的想法被调整为每个基地均建设自己的生测中心,以便能够及时对新发现的化合物进行生物活性测定,并根据生测人员的意见对化合物结构进行修饰,还能保证新合成的化合物不被模仿。
在国家的支持下,南方中心的基础设施很“气派”。各基地均购置了先进的用于新化合物结构鉴定、分析检测的大型仪器设备,如核磁共振仪、元素分析仪、气液相色谱仪等,并建有温室、网室、田间小区等生测设施。各基地均加大了人员引进与培训力度,到基地建成时,专门从事合成和生测等农药创制研究的人员近200人。
随着各基地硬件设施建设的完成、人员的到位,南方中心进入运行阶段。中心办公室拿出1000万元的运行经费,支持4个基地合成全新结构的化合物、分离筛选菌株、开展生物活性测定等。
一批有良好生物活性的新化合物的发现,极大地鼓舞了创制人员的积极性,创制热情空前高涨。其间,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国务委员李铁映等对中心建设十分重视,先后到基地进行了考察和指导,为农药创制工作指明了方向。
最终,投资总额2.08亿元的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在2001年1月顺利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验收。
南方中心建成后取得了多项成果。到项目验收时,中心已经建成农药创制平台,具备农药创制基本条件。拥有化学合成、生物活性测定、工程化试验的基础设施,新化合物合成能力达4000个/年,新化合物和菌株的生物活性筛选能力达10000个/年。金核霉素等一批化合物均表现出良好的生物活性,有些已经具备临时登记条件。这批高活性化合物在“十五”期间获得了农药临时登记,油菜田高效除草剂ZJ273(丙酯草醚)现已申报正式登记。
目前,一批出自南方中心各基地的创新成果已经转让给企业,开始或即将开始走上产业化道路。回首当年,正是南方中心的建设为我国的农药创制打下了基础,推动我国农药工业走上了自主研发的轨道。
(作者曾为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现任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