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下达2008/2009年度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计划的通知》(粤发改经[2008]542号),下达我省2008/2009年度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年度总量为10万实物吨。
在10万吨储备化肥中,尿素8万吨,复合肥2万吨。其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两个承储单位各储备尿素4万吨,复合肥1万吨。化肥淡季储备期限为6个月,即2008年5月至6月和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通知》指出,2008/2009年度省级淡储化肥由财政给予利息补贴,贴息成本统一确定为2000元/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淡储化肥的经营由承储企业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