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龙口市农业局执法监查大队和龙口市农药肥料协会组织全市200多家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龙口市高毒农药经营管理责任书》。200家单位郑重承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农药生产经营的规定,保证不生产、不购入、不销售甲胺磷等违禁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
责任书由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存入该单位的监管档案,作为规范该单位生产、经营行为的主要手段,全面禁止甲胺磷等违禁农药在龙口市的生产、流通,促使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诚信经营,为奥运农产品市场安全提供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