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受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国内化肥需求增加、生产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近期化肥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了主要品种化肥价格基本稳定。现将其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参考。
近期,由于生产成本上升,春耕用肥需求增加,以及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大幅度上涨拉动出口增加等因素影响,国内化肥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化肥价格上涨问题,多次听取有关汇报,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陕西省物价局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省供销总社等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持了市场主要品种化肥价格基本稳定,化肥生产平稳,市场供应正常。目前在陕西省粮食主产地关中,尿素零售价格为每吨1840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碳酸氢氨零售价格每吨600元,同比上涨5%;磷酸二铵零售价格每吨3840元,比上年同期上涨26.6%;复合肥零售价格每吨2830元,比上年同期上涨48%。与周边省份相比,陕西省尿素、磷酸二铵等主要品种化肥价格每吨低200—400元,其余品种价格每吨低100—200元。
一是实行政府补贴。在春耕期间,陕西省财政、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分别拿出2000万元和2700万元,扶持主要优质品种化肥生产。共补贴20.5万吨尿素、磷酸二铵生产,平均每吨补贴230元,有效地平抑了化肥市场价格。
二是稳定出厂价格,控制零售价格。在春耕期间,把尿素出厂指导上限价由每吨1725元降至1650元,磷酸二铵出厂上限价定为每吨3600元。对复合肥、磷肥、碳酸氢铵等其他化肥品种实行成本利润率控制,规定利润率不得超过5%。加强化肥批发价、零售价管理,要求经销企业除运杂费以外,整个流通环节累计加价率不得超过7%。其中,从生产企业或省外进货的加价率控制在3%以内,其他情形加价率控制在4%以内。
三是跟踪监测化肥生产成本、流向和价格,确保政策落实。对化肥生产和经营成本实行季报制度,要求有关企业每季度初上报生产和经营成本,防止企业牟取暴利或出现亏损,确保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对化肥流向实行全程监控,要求有关企业每10天报告一次化肥流向及数量,防止化肥生产经营企业多环节倒卖,转手加价。密切关注化肥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在全省建立了化肥价格监测点,实行旬报制度。
四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向主要化肥生产企业派驻价格监督员,防止发生企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超过上限出厂价格销售等违法行为。组织召开化肥价格政策告诫会,安排化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价外加价、不明码标价以及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