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据各地近期许多农民反映,化肥、种子等农资价格比去年同期平均上涨30%以上,已经超出了农民的购买能力,农民苦不堪言。农资价格尤其是化肥价格的过快上涨,对社会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大大增加了农民的生产成本,抵减了农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农村信用社支农信贷资金的风险,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资价格的大幅上涨,势必冲抵各级政府大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努力,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笔者认为,为及时控制农资价格乱涨滥涨形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各级管理部门应该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动向,对农民需求量较大的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加强管理,理顺流通渠道,避免层层加价,把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各级管理部门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农资出厂价格,规定最高限价,或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对农资批发价格,规定进销差率,对零售环节,规定最高限价或批零差率,从根本上遏制农资价格的乱涨滥涨。(范正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