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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方案
http://www.ampcn.com 2008-2-27 10:38:07 信息来源:中国肥料信息网 浏览:

2008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
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方案

为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让更多农民长期享受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带来的实惠,根据全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规划和近三年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试点实施情况,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战略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和技术指导、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以提高科学施肥技术入户率、到位率、覆盖率,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为主攻方向,逐步建立科学施肥技术推广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二、主要目标
2008年巩固完善2005年的200个项目县(以下简称“巩固项目县”),继续组织实施2006、2007年的1000个项目县(以下简称“续建项目县”),新增部分项目县(以下简称“新建项目县”)。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实施区域配方施肥建议卡和施肥技术指导入户率达到90%以上,亩节本增效30元以上。
2005年巩固项目县工作目标:粮食播种面积大于80万亩的县,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面积新增20%以上,粮食播种面积小于80万亩的县,在粮食作物上全面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并逐步应用到主要经济作物;施用配方肥的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免费为所有种粮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为500个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开展个性化的指导服务。
2006年续建项目县工作目标:粮食播种面积大于80万亩的,至少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8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小于80万亩的,粮食作物全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施用配方肥的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继续做好土壤肥力定位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肥效监测,不断验证并更新施肥指标体系,验证优化肥料配方;完成县域耕地地力评价,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和县域耕地资源空间数据库、属性数据库,构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2007年续建项目县工作目标: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施用配方肥的面积达到25万亩以上。做好土壤肥力定位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肥效监测,验证优化肥料配方,建立县域施肥指标体系,开发县域施肥决策专家系统;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做好资料收集和图件数字化等县域耕地地力评价前期准备。
2008年新建项目县工作目标: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施用配方肥的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按照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和工作内容,做好野外调查、采样测试、田间试验、配方设计、企业参与组织、示范推广、宣传培训和效果评价工作。建立规范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对野外调查、农户施肥状况调查、实验室测试分析和田间试验示范的数据进行有效管理。研发配方并印制施肥建议卡,为农民免费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
三、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巩固项目县。必须完成前三年项目合同目标任务,并通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项目验收。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规范,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健全,技术队伍稳定,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并支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农民有科学施肥需求。
农、财两部按照项目县补贴资金40万元左右的规模标准,适当倾斜农作物播种面积较大、工作任务较重项目县的原则,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分配资金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会同财政部门及黑龙江农垦总局要按照因素分配法(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耕地保有量等因素)或工作量测算法(当年要完成任务量及技术规范确定的工作量)在30万元至55万元之确定每个项目县具体补贴资金规模,总规模不得超过中央分配额度。
(二)续建项目县。农、财两部按照每个项目县50万元标准,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农垦总局、海南农垦总局分配资金额度,每个续建县补贴资金规模均为50万元。
(三)新建项目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项目县资金的分配额度,采取因素法,即按照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县级行政区数量等因素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贴资金分配额度,同时适当向今年年初受灾省份倾斜。计划单列市、中央农垦补贴资金分配额度采取单独切块进行分配。适当考虑省级农垦,具体实施范围含在省区市内。新建项目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一定的农作物种植规模。新增项目县(市、区、旗、农场)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包括粮食、棉花、油菜及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播种面积)必须达到30万亩以上,或者耕地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优先考虑受灾比较严重的县。
2、有较好的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基础。有健全的土壤肥料技术推广机构,有开展工作的技术力量,具有分析化验室,有田间试验示范基地。
3、有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积极性。项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有配套经费支持项目实施。同时,群众有积极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海南省农垦总局,根据《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因素分配法(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耕地保有量等因素)或工作量测算法(当年要完成任务量及技术规范确定的工作量)在6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确定每个新建项目县补贴规模,总规模不得超过中央分配的新建项目县资金额度。每个县的补贴资金必须满足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所必备的化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经费及完成任务所需的工作经费。
四、技术路线暨工作要点
(一)新建项目县和续建项目县主要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指导”五个环节开展十一项工作。
1、野外调查。在整理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在采集土样的同时,组织进行项目实施区取样地块农户施肥情况和土壤立地条件调查,掌握项目区基本农田土壤立地条件与施肥管理水平。
2、采样测试。新建项目县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各项目县在县域范围内统筹规划,合理布点,并根据需要采集植株和水样品。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化验,为制定配方和田间试验提供基础数据。续建项目县按照推广面积,在上年取样的基础上,同比增加采样点密度。选择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对测土配方施肥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调查。
3、田间试验。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布置田间小区试验和校正试验,摸清土壤养分校正系数、土壤供肥量、农作物需肥规律和肥料利用率等基本参数,对比测土配方施肥的效果,验证和优化肥料配方。通过田间试验,建立不同施肥分区主要作物的氮磷钾肥料效应模型,验证中、微量元素肥料效果,确定作物合理施肥品种和数量,基肥、追肥分配比例,最佳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建立施肥指标体系,为配方设计、施肥建议卡制定和施肥指导提供依据。
新建项目县要在1—2种主要作物上安排田间小区试验和校正试验,同一作物布置10个以上试验点,试验点按高、中、低肥力水平均匀分布。续建项目县要根据各地实际,适当安排有关田间试验,校正施肥指标体系和施肥配方。
4、配方设计。组织有关专家,汇总分析土壤测试和田间试验数据结果,根据气候条件、土壤类型、作物品种、产量水平、耕作制度等差异,合理划分施肥类型区。审核测土配方施肥参数,建立施肥模型,分区域、分作物制定肥料配方和施肥建议卡。
5、配肥加工。依据配方,以单质、复混肥料为原料,生产或配制配方肥。农民按照施肥建议卡所需肥料品种,选用肥料,科学施用;招标认定肥料企业按配方加工生产配方肥,建立肥料营销网络和销售台帐,向农民供应配方肥。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探索配方肥供应有效模式,扩大配方肥施用面积。
6、示范推广。各项目县针对项目区农户地块养分和作物种植状况,组织项目区各乡(镇)农技人员和村委会逐户发放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建立记录台帐。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展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效果,带动并引导农民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7、宣传培训。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明白纸、现场会、讲师团等形式,加强对农技人员、肥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培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宣传到村、培训到户、指导到田,普及科学施肥知识,使广大农民逐步掌握合理施肥量、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
8、数据库建设。以野外调查、农户施肥状况调查、田间试验和分析化验数据为基础,收集整理历年土壤肥料田间试验和土壤监测数据资料,按照规范化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字典要求,运用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
9、耕地地力评价。充分利用外业调查和分析化验等数据,结合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成果资料,并按照各项目县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开展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完成相应项目任务。
10、效果评价。通过项目区施肥效益动态监测和农民反馈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测土配方施肥实际效果,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对农户施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
11、技术研发。重点开展田间试验、土壤养分测试、肥料配方、数据处理、专家咨询系统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工作,不断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平。
(二)巩固项目县按照“总结经验、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深化提高、持续发展”的思路,探索构建测土配方施肥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开展施肥指导服务。在继续为示范区农户搞好指导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为全县农民开展指导服务,通过发放配方建议卡、施肥通知单、板报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做到指导到户、技术到田、培训到人,为农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测土配方施肥全程服务。有针对性地为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个性化服务。
2、开展田间示范。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与其他技术措施相配套,建立展示示范田和对比田,向农民展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示范带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开展不同配方肥的验证试验,检验肥料配方科学性。
3、开展田间试验。继续开展粮食作物田间肥效试验,完善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开展经济作物田间肥效试验,建立棉花、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开展施肥方法田间试验,围绕不同作物品种、土壤类型和种植制度,开展肥料品种、施肥时期和施肥方式等试验,形成科学的施肥方法。
4、开展土样采集与分析。开展个性化采样测土服务,在每100—200亩采集一个土壤样品的基础上,缩小采样单元和区域,逐步满足农民测土配方施肥个性化需求。按照土壤速效养分变化规律,各项目县要因地制宜制定下一轮土壤采样测试计划,开展相应周期性或补充性取土和分析化验工作。
5、开展土壤养分和农户施肥情况动态监测。开展土壤养分定点监测,了解土壤养分动态变化情况,为调整施肥方案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分析施肥变化趋势,及时掌握施肥中存在的问题,为调整肥料结构、指导合理施肥和加强肥料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巩固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对野外调查、农户施肥状况调查、实验室测试分析、田间试验示范和动态监测的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为逐步建立国家、省、县的耕地质量动态变化预测预警体系提供基础支撑。
五、资金补贴环节
项目补贴资金根据《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新建、续建项目县的目标任务,专项用于野外调查、采样测试、田间试验、配方制定、仪器设备、数据库建立、地力评价和组织管理等补贴。新增项目县用于仪器设备的补贴不超过30万元,续建项目县用于数据处理与技术培训设备、应用软件购置等仪器设备的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巩固项目县的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施肥指导服务、田间示范、田间试验、土样采集与分析、土壤养分和农户施肥情况监测等补贴。
六、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一)组织管理
农业部会同财政部根据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国家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规划、工作重点及各地的需求状况,制定《2008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方案》,确定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补贴资金额度、工作进度及要求等,并负责对各地上报实施方案的审核、批复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组织编制本辖区各项目县的《2008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联合上报申请补贴资金,中央各农垦总局通过农业部农垦局上报。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制定配方肥加工企业招投标办法和仪器设备采购方案。
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加强对配方肥监督管理。
(二)项目实施
1、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省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技术方法、配方制定、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数据库建立、耕地地力评价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2、省、设区的市两级土肥技术推广部门在负责指导项目县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县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优势,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对技术力量薄弱的项目县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以尽快建立施肥指标体系、专家咨询系统、空间数据库。同时做好肥料配方审核和耕地地力评价指导工作。
3、项目县土肥技术推广部门负责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新建项目县和续建项目县包括采集分析土壤样品、开展田间试验、调查施肥情况、制定配方施肥建议卡、示范推广、宣传培训、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构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评价耕地地力等。巩固项目县包括施肥指导服务、田间示范、田间试验、土样采集与分析、土壤养分和农户施肥情况监测等。同时,为配方肥生产企业提供肥料配方,配方肥生产认定、配方肥网络销售、连锁配送和定向销售等新机制,扩大配方肥的应用规模。
4、配方肥生产企业组织配方肥的加工和供应,建立健全生产销售台帐,记录购货人姓名、购肥品种、购货数量等信息,抄送项目县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部门。
5、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区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落实配方肥定点销售地点,落实推广面积,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
6、项目区各村民委员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按规划和要求组织农户采集土壤样品,按要求填报基本情况统计表,负责将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发放到项目区农户。
(三)监督管理
1、实行合同管理。农业部、省、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逐级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目标任务、技术指标、质量标准、资金管理以及奖惩方法等。
2、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项目县进度统计和化验质量考核,对项目县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不断探索新机制,发现新典型,总结好经验。
3、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部门技术优势,加强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合作,鼓励企业与农业部门紧密配合,建立面向农民的营销网络,构建新型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确保配方肥保质、保量、快捷地送到农民手中。
4、加强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督。各级农业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配肥企业和肥料市场的监管,切实保证配方肥质量和价格稳定,防止出现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趁机哄抬肥料价格的行为。
5、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的项目验收工作方案,做好项目自验和省级验收工作。
6、加强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设立专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审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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