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王司长您好,我有两个问题。刚才听你通报的情况,从2008年7月1号生产农药产品都不能使用商品名称了,我想问实行这个规定,取消了农药的商品名以后,是不是会影响企业自创品牌?第二个问题是对于农民的影响,以前农药使用商品名称,停止批准商品名称,农药名称一律使用通用名称之后会不会农民购买农药,因为他以前习惯的名称没有了。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王守聪:你提出了很好的问题,这次只是取消了商品名,但是农药的商标仍然存在,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企业靠商标创立自己的品牌,企业要靠质量、靠完善的服务创造自己的品牌,不是光靠商品名创品牌,实际上就是在公平的环境下,以质量和服务作为提高竞争力的最重要的措施,所以是有利于创品牌的。
第二个问题,不会影响农民购买农药,而且有利于农民选购农药。以前是23000种农药,1.6万个名字,农民根本搞不清楚,现在改革以后变成了1700种农药,数量大大减少了。另外很重要的工作是宣传,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很快的了解1700种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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