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资质考核工作。经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和评审,我部批准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等35个单位为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其中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等8个单位获得A级资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0个单位获得B级资质,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7个单位获得C级资质,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资质有效期5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得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未获得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担新的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特此公告。 附件:1、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名单 2、各资质级别可承担的试验项目一览表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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