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部署的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为保持化肥价格基本稳定发挥了作用。
湖南省从源头上监管化肥出厂价格。省物价检查所从4月9日开始,对省内7个尿素生产企业定期派出驻厂监督员,及时了解掌握生产企业的产供销及价格执行情况,现场跟踪,从源头上控制价格上涨。驻厂监督人员既是督察员又是检查员,在对尿素生产企业实施监督的同时,还对邻近市、县的尿素零售价格进行了调查和检查。从督察和检查的情况看,目前7个尿素生产企业中有5个生产供应情况基本正常,出厂价格也能够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执行,没有发现擅自提高尿素出厂价格的情况。从掌握的市场供求情况看,尿素总量基本能够满足全省春耕用肥的需求,零售市场价格保持在1800元至1900元之间。由于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正在改制过程中,生产受到较大影响,尿素产量与去年同期下降60%,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货源供应紧张、价格上扬情况。鉴于这些情况,省物价检查所已在4月下旬农民春耕用肥高峰期,对7个尿素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执行情况再次进行了督查,确保了全省农资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河南省强化宣传,营造检查氛围。充分运用当地报纸、广播、电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政策;围绕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农资价格问题进行走访调查,送政策宣传资料到农户。河南省在农资检查中突出重点,强化实效,针对农业大省的特点,把检查的重点确定在产量大的化肥生产企业上,从源头和主渠道方面控制和稳定化肥市场价格。省物价检查所抽出检查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直接对濮阳中原大化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飞行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骏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化肥生产企业的化肥出厂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取得较好的检查实效,推动了地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对农资价格进行直接检查。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在3月中旬组成3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对全区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实行督导并选择部分盟市,对农资价格进行直接检查。截止到目前,全区共抽调400多名业务精、能力强的检查人员,组成200多个检查小组,深入各旗县、乡镇苏木进行农资价格检查。为增强农资价格政策的透明度,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先后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台、内蒙古电视台报道了有关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政策,以及开展专项检查的信息。
安徽省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提醒、告诫等多种方式,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各地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省物价局组织农资价格检查督查组,分赴部分市县(区)进行督查。同时,加大农资价格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农资价格政策执行好的生产、流通企业予以表扬。
宁夏自治区加强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督导。自治区物价局派出督导组,赴吴忠、固原、石嘴山市检查当地农资价格专项检查工作。从督查情况看,农资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呈现以下两个特点:一是行动早。吴忠市、固原市在春节期间就安排检查人员随市政府领导对当地农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密切跟踪农资价格走势,维护了当地农资价格秩序。二是重点突出。根据当地农资价格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春耕期间,派出巡查组对农资价格进行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辽宁省落实省政府惠农价费政策。结合各地区情况对检查工作进行了细化,制定本地区的专项检查方案。大连、盘锦、铁岭等市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市物价局局长担任组长,由县(市)区物价部门成立专门组织负责具体检查,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各市检查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下查一级等多种形式,形成上下联动,集中统一的工作格局。
湖北省加强农资价格检查督导。省物价局张卫东局长带领督导组到武汉市新洲区调研农资价格、涉农收费检查工作。听取新洲区物价局工作汇报,现场查看农资批发市场,实地走访农户,对以化肥为重点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教育、医疗、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到新洲区最大的农资批发市场—鄂东农资市场一条街现场了解市场行情,走访农资批发商,查看农资监管措施。督促基层物价部门切实把农资监管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农资价格反弹,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青海省开展农资价格调研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姚海喻带领调研组到大通等地,深入田间地头和化肥销售网点,就今年春耕期间化肥供应和农资价格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从调查情况看,由于各项惠农政策和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农资供应准备工作充分,全省各类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价格保持稳定。特别是化肥价格由于调运储备及时,淡储充足,销售价格比去年平均降低60—80元/吨。以西宁地区为例,尿素批发价1700元/吨,零售价1760元/吨,均比去年低60元/吨;进口美国二铵批发价2860元/吨,零售价2960元/吨,均比去年低60元/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