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经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化肥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生产,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煤、电、天然气等单位要优先保证化肥企业的供应,铁路、交通部门要优先做好化肥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工作;要畅通流通渠道,搞好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要做好淡季商业储备和省内短缺品种的省外调运、储备工作,搞好施肥技术指导,提高肥料使用效率;要落实好化肥生产企业用电、用煤、税收及铁路运输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通知》要求加大化肥质量、价格、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贴牌和套牌化肥等违法行为,防止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要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避免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为各级化肥生产和经营企业创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