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春耕生产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9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农资商品生产经营者,由侧重注册登记向严格规范农资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和推出行为的监管转变,以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为重点,对所有生产经营农资商品主体进行彻底排查和清理,分类造册,实行经济户口管理,实行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监管关口前移。 以农资打假治劣为核心,严厉打击农资违法经营行为,推行监管重心下移。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检查,清除隐患,不留死角。
同时,各地工商机关继续健全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对农资商品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制度、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层级监管责任制及属地监管责任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继续实行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跟踪制度,农资商品退市制、重要农资商品备案制、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等制度,确保入市农资商品质量。完善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有效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以培育和规范农资连锁经营为途径,畅通农资商品流通主渠道。继续引导、培育和规范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在农村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章程、统一服务规范”的经营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保证了农资质量,方便了农民群众。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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