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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109个农药产品产品获国家生产批准证书
http://www.ampcn.com 2007-4-4 10:23:54 信息来源:江苏化工网 浏览:
2007年3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第12号公告,对2007年第二批441个农药产品颁(换)发产品生产批准证书,我省32家企业的109个产品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获得公告。
本次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品种为5年,加工、复配、分装品种为3年,颁证产品的试产期为2年。获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注明生产批准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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