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曾经为人类农业生产做过重大贡献的农药滴滴涕(DDT),即将寿终正寝,斯德哥尔摩公约对非封闭生产条件和有限场地封闭系统内生产使用滴滴涕和使用滴滴涕中间体生产三氯杀螨醇提出了具有时限的强制性要求,我国淘汰DDT战略确定,今年启动替代与工艺改进示范项目,在山东、河北、湖北、广西、陕西、福建和天津7省市率先设立示范区,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效的、对环境友好的综合虫害管理替代技术,在2009年5月豁免期结束后在全国推广,2014年全面停止滴滴涕用于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用途。
这是6月26日,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在京召开的中国螨害控制三氯杀螨醇替代与综合虫害管理技术示范项目启动会上获悉的。
斯德哥尔摩公约是全球参与程度非常高的环境公约之一,于2004年11月11日对我国生效。首批列入公约受控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中,9种是杀虫剂,滴滴涕位居首位。为切实履行公约义务,促进滴滴涕在豁免期内淘汰,国家环保总局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申请的“中国三氯杀螨醇替代与工艺改进示范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于2005年4月获得全球环境基金批准。通过该项目的设计,将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效的、对环境友好的“综合虫害管理”替代技术,降低滴滴涕残留,实现削减和淘汰以滴滴涕为中间体的三氯杀螨醇的使用,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安全性。
滴滴涕以其成本低、药效好的特点曾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于农业领域,发明者保罗·米勒于1948年因此获得诺贝尔奖。上世纪70年代,人们发现用滴滴涕来提高农业产量,无异于饮鸠止渴。我国曾大规模生产,目前仍在少量生产和使用,原药生产企业还有2家,主要用于生产三氯杀螨醇中间体,登记生产的三氯杀螨醇厂家有23个,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棉花、苹果及柑橘类的螨害防治。目前农业部药检所已筛选出炔螨特、哒螨灵、甲氰菊酯、阿维菌素、三唑锡、苯丁锡、双甲脒、噻螨酮和四螨嗪9种替代品,完全可以满足杀螨剂生产需要,并通过示范点的探索筛选替代品或替代技术,最终向全国推广,以取代三氯杀螨醇的使用。为此,联合国提供1765万美元的全额示范项目资金。
据国家环保总局履约办杨小玲处长介绍,该项目是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过程中,申请全球环境基金(GEF)资助开展的示范项目。
该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总资金为47万美元,其中GEF赠款29.5万美元。全额示范项目总资金计划1765万美元,其中拟申请的GEF赠款约为1059万美元。通过减少三氯杀螨醇用量,从而削减生产三氯杀螨醇的中间体DDT用量,达到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目的。
据了解,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参加了“中国螨害控制的三氯杀螨醇替代和IPM技术示范前期准备项目之替代品和IPM技术开发子项目替代品与替代技术”的投标工作并中标,目前正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计划从明年开始至2011年实施全额示范项目,2011年至2014年在全国推广。
农药检定所姜辉处长介绍,截至今年6月,登记的三氯杀螨醇生产企业23家,其中原药企业3家,登记的作物有柑橘树、梨树、棉花、苹果,主要用于防治二斑叶螨、山楂红蜘蛛、梨木虱、橘全爪螨、锈蜘蛛和蚜虫等。据了解,国内三氯杀螨醇的年产量从2000年的近4500吨,已减至1518.3吨,约占杀螨剂总量的5%~7%,这说明农药企业在根据履约要求和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
郑惊鸿 王爱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