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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探讨
http://www.ampcn.com 2006-12-12 11:39:29 信息来源:天津市富润达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

一、农药的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1. 农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21世纪是一个环保生态世纪,呵护地球、保护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农药的发展要服从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我国农药“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大力发展高效、安全、环境相容性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新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和农副产品的质量(营养性、安全性、商品性、保存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农产品是指农产品内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及有毒微生物残留要达到不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国际标准,这就要求在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有关禁用、限用的农药品种的法规;在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储运和销售环节中,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条例;在农药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检测中,要坚持GLP实验室原则,达到国际标准。


  加入WTO以后,我国农业方面按照入世的承诺履行义务,既(一)农产品关税减让;(二)开放农产品市场;(三)消除国营垄断;(四)取消出口补贴;(五)国内支持补贴政策;(六)执行卫生与动植物检疫WTO标准。入世在缩小市场准入的保护空间和出口竞争的保护空间的同时,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加我国对农业支持的空间,由对农业生产的负值补贴变为正值补贴,尤其在我国政府重视“三农”问题,实行取消农业税政策的同时,给我国农业发展带来了很多机遇。我国的畜禽、水产、果蔬和园艺等农副产品在国际上具有明显的价格竞争优势,但是出口的农副产品由于农药等化学物质残留量超标,被拒收、退货、销毁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国外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农产品市场,在传统关税壁垒作用逐渐减弱的形势下,设置“绿色壁垒”,如(一)提高质量标准,即提高农副产品生产方法标准、加工、检疫标准;(二)提高安全标准,即提高有关农副产品成分、性能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标准;(三)提高包装贮运标准;(四)提高环境标准。因此,提高农药生产、使用、管理水平,健全农业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至关重要。

  2. 我国农产品安全现状和发展趋势


  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世界人口不断增加,人类生存环境日趋恶化是摆在人类面前的突出问题,而粮食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为满足人们对粮食等农产品需求的持续上升,农药对人类的贡献功不可没。


  我国既是一个农产品生产大国,也是农产品消费大国。我国农药工业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1983年以前,我国大量使用有机氯农药,我国粮食中六六六平均残留量为0.25mg/kg,严重超标。自1983年我国开始禁止生产有机氯农药以后,我国的农药产品结构和品种数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药工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仍存在着业内人士通常称为“三个70%”的问题,即杀虫剂占整个农药量的70%,有机磷杀虫剂占杀虫剂总量的70%,高毒产品占有机磷杀虫剂的70%。由于这些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大面积的、不科学、不按说明和规定的盲目使用,给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很大压力,当然,其他农药产品带来的残留与危害也不容忽视,为此我国政府已采取了相应措施,由限制高毒农药的登记范围、使用对象,到2007年全面禁止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强化农药登记管理,提高了农药登记的环境与安全要求,不断提高农药品种的执行标准,但要彻底解决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问题,则涉及到农药生产、使用、管理等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作与共同努力。

  二、我国农药生产在质量与农产品安全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我国农业半个世纪以来,以占全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全球22%的人口,成绩斐然,这与中国农药的快速发展也是分不开的。自苏联解体后,我国农药生产量就跃居世界第二位,农药出口贸易也取得了迅猛发展,自1994年农药出口额首次大于进口额以来,出口产品的品种、数量与出口金额均在快速增长,近几年尤为迅速。但发展的同时,与国外对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有关农药质量和农副产品的安全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不断加以完善。

  1. 不断改善农药产品结构 


  我国农药行业存在的“三个70%”的不合理状况,虽然通过国家的相关政策目前有所改观但不明显。随着2007年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全面禁用,高效、对环境安全的新技术、新产品不断面世并逐步得到农民认可,这种状况才会明显改善。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国家对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主要生产厂家实行了转产扶持和补贴,但对转产品种缺乏指导性规划,为了改善农药产品结构,国家不仅要对高毒、高残留、对环境安全有危险的品种实行提高登记要求、限制使用、监管或禁用等措施,还应对率先生产国家提倡的、对环境友好的、高效低毒的农药品种在政策、时间、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政策。

  2. 壮大企业规模,提高产品技术


  我国农药产量虽然为世界第二位,但全国农药销售额难与世界上一家大公司匹敌,存在着小而散、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竞争能力差等缺点。国外跨国公司都拥有自己实力雄厚的研发(R&&D)机构,每年投入占销售额10%~15%的开发经费,开发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效、对环境安全的新品种,形成了知识产权农药——丰厚利润——支持巨额研发费用——新的知识产权农药的良性循环,这与国内的低水平重复——附加值低——价格恶性竞争、利润低——无力开发新产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我国成立了两个南北农药创制中心,每年投入一定的开发资金,但没有强大的企业集团做后盾,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制约了我国农药的可持续发展和产品结构的改变。


  我国政府通过提高登记要求、提高注册资金要求、提高环境要求及企业管理水平和素质等方面要求,不断提升行业进入和生存壁垒,目的在于促进企业集团的形成,以提高我国农药企业的竞争能力、研发能力及产品的技术含量,不断开发高效、低毒、对环境安全的新农药、新技术,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3. 增强环保意识,提高产品标准


  鉴于企业规模小、经济力量薄弱、环保意识差和地方保护等原因,农药企业的环保措施一直不够完善,大多数企业没有完善的三废处理设施,要保证农副产品的安全,就要由源头抓起,加大环保监管力度,使企业三废达标排放,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除加大生产的环保管理外,还应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向国际标准和世界粮农组织标准看齐,在这方面虽然我国每年都在不断制订或修订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由于企业技术水平、经济水平、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在贯彻执行先进标准时仍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和困难。同时产品标准除制订主要成分的性质和含量外,还应参照国际标准,对产品中的杂质成份、含量提出要求。


  4. 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


  我国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进程中,需要不断地借鉴、学习与完善,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着缺乏系统的管理认识、管理人才的现象,而农药企业由于直接面对农村等特殊原因,较其他行业管理水平更为低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一方面是为了充分地利用企业现有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质资源),以占用较少资源为企业创造最大效益;另一方面则是创建企业文化、创名牌、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只有加强企业供应——生产——销售——服务的全面供应链式管理,才能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产品质量和企业发展后劲。


  5. 鼓励开发农药新剂型


  我国原药与制剂的比例由1986年的1:2左右到目前的1:6左右,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大多数配方存在着模仿、重复现象,而且剂型以乳油和可湿粉为主,为了降低用量、对环境友好,国家应鼓励企业开发农药利用率高、对环境更为安全的新剂型,如水基制剂、水可分散粒剂等,以减少使用大量的有机溶剂,减少粉尘的污染,同时使药效得到更好的发挥,达到降低农药使用量的目的。在相同含量情况下,国家对企业在原有剂型向先进的、国家推荐使用的剂型改变时,是否可以在登记要求、批准时间、税收等方面给予更明显的优惠与支持政策,促进企业开发新剂型的积极性。


  三、农药的合理使用对农副产品的安全更为重要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医药如此,农药更是如此。每一种农药(甚至医药)都有其特定的使用对象、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使用安全期等,如果不按规定使用,必然会带来不良后果。就像很多非食品添加剂的化学成分,被某些人在利益的驱动下,非法加入食品中一样,其罪在非法或不合理使用。因此,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尤为重要。

  1. 规范农药合理的使用范围与方法


  要做到规范农药的合理使用,除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外,商品进入市场以后,首先要规范商品的标识与说明。农药企业或经销商为了促销,往往给产品起夸大其作用的商品名,随意扩大其使用对象和范围;或为了增加药效在产品中添加其他成分;或者故意地隐藏产品的真实成分,这些都造成了农副产品的安全隐患。农业部药检所为了整治农药标签,制订了农药标签通则,并在去年推出了网上电子标签,无疑从农药使用的源头上进行了强制性的规范与管理,将对农药的合理使用产生很大的影响。

  2. 加大农药合理使用的宣传、推广与示范力度


  我国耕地目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户”经济,生产规模小,随意性大,组织化程度低,难于统一管理。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科技水平低,加之经济水平低和固有的小农经济思想,在农药使用过程中片面追求价格与效果,忽视产品的使用安全性,任意扩大农药的使用范围,任意加大使用浓度,根本不顾农药说明中的安全使用间隔期,甚至在使用过程中随意将多种农药混用并一次喷撒,这不仅容易造成农副产品、土壤、环境的残留与污染,而且易对自然界天敌造成毁灭,也容易导致产生农药抗药性、缩短农药产品的使用寿命。因此,加强农药的合理使用是保证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的重中之重。


  在当前农村经济体制下,要解决现有问题困难颇多。政府要加大宣传、示范、推广力度,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和发展农村产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经济组织,这可以将分散的个体农户经济联合起来,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发挥信息优势,进行标准化生产,真正做到产、供、销一体,将适合于不同区域的农产品生产规模做大、质量做优、品牌做精,不仅增加农民的收益,同时也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综合示范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实现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


  3. 提高农药经营人员的素质,完善施药器械


  我国农药经营人员大多缺乏系统的农药和植保知识,所以,要加大经营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提高整个经营队伍人员的水平与素质,使他们成为不仅是“卖药者”,同时还是医术较好的“田间医生”,可以实地指导农民用药,对提高农民的用药水平,保证农产品安全将会起到很大作用。因此,对农药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技术水平要设立门槛,提高其素质与水平,同时要对私下偷买已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监督与执法力度。

  另外,要加强对农药施药器械的开发,农药喷雾附着于作物上的仅占50%左右,既造成浪费又污染环境,这不仅需要提高农药剂型的技术水平,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农药施药器械的改良,达到增加农药使用效果、降低污染的目的。

  4. 健全农产品标准和检测体系,做到农副产品优质优价


  我国目前农产品安全检测存在着设备陈旧、手段落后、经费不足、检测人员水平低、检测标准不健全等问题,远没有形成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各种环节的标准检测体系,这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尚不完善,消费者无法作出选择。同时,市场上所谓的“绿色农产品”鱼目混珠,真正的绿色的无公害农产品也不能做到优质优价,这也损害了农民重视农产品安全的热情。所以,我们要健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仅要健全检测标准、检测机构,同时也要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不能使绿色或无公害标志留于形势,要使消费者易于区分和辨别,同时可以开发简单易行的检测方法与手段,真正做到优质优价,充分调动农民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觉性与积极性,这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力所在。

    5. 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化、制度化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使农产品由生产到经营或出口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同时要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尽快理顺管理体制,避免多头管理、相互扯皮现象,划清各部门的权限与职责,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将由土壤、环境、空气等环境监测,一直到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各环节的检测形成法律化、制度化,以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总之,关注农副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实现农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当然,并非农药就是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的罪魁祸首,我们要弄清并非生物源农药、植物源农药就是低毒的概念,要弄清所谓产品高毒是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的高毒。因此,我们也不必因噎废食,全面否定农药。要保证农副产品的质量安全涉及农药生产、农药使用、农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方方面面,只有提高各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共识,相互配合、共同协作,才有利于农药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才有利于提高农副产品质量、有利于出口;才有利于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才有利于使人类生存环境更加美好,进而保证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周玉坤 王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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