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甘肃省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质量稳定,而小型个体企业大多季节性生产,产品质量不稳定,存在的问题较多。本次抽查有5种产品总养分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83.3%。其中,西峰区什社乡农技站科技咨询服务部经销,标称为山东奥德化肥有限公司生产(无生产日期),商标为“奥德鲁”,规格型号为50 kg /袋的复合肥料明示的总养分为≥54%,而实测值仅为14.8%,且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等指标也不合格,质量低劣;庆城柳树弯熊志文化肥经销店销售,标称为咸阳撒可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无生产日期),商标为“撒可丰”,规格型号为50 kg / 袋的复合肥因总氮、有效五氧化三磷、氧化钾3项指标不合格,致使总养分也未达到标准要求;西峰区什社乡农技服务中心经销,标称为汉中复合肥料有限公司生产(无生产日期),商标为“汉山”,规格型号为50kg / 袋的复合肥料,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实测值仅为6%(国家标准规定≥40%),直接影响使用效果。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复混肥产品在外包装上标有Ca、Mg、氧化铁等含量,这种标志属于夸大宣传,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