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中国驰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商标局传来喜讯,中原大化集团公司“中原”商标被成功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填补了河南省化肥行业没有“中国驰名商标”的空白,同时也是河南省目前被成功认定的24件“中国驰名商标”之一。
驰名商标最早出现于1883年签定的《保持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享有受联合国世贸组织、《巴黎公约》协约国的保护特权,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使用商标,具有长期使用性、无形资产性和巨额价值性等特点。拥有“驰名商标”意味着广泛的市场占有率和超常的创利能力,是企业生产管理、技术水平及企业信誉在商品上的综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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