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简述:
2015年7月29日,工信部发布了《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大力调整产品结构、推进两化融合、加强农化服务等八项化肥行业转型升级重点措施,整体来看,中国化肥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产品复合化率仍有待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此次《意见》的出台在折射出行业产能过剩困境的同时,也在总量调控目标、原材料结构改善、产品结构升级、节能环保水平提升等方面为化肥行业未来的发展作了具体的规划,有望推进化肥行业的转型升级。
中债资信认为:目前氮磷肥行业新增产能不断增加的同时,老旧产能缺乏退出管理机制,行业产能过剩较为严重,相关产品价格低迷。《意见》计划在2020年,通过严控新增产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等措施,将氮肥、磷肥的产能控制在6060万吨/年和2400万吨/年,较2014年基本零增长并改善行业供需格局,龙头企业有望受益。但考虑到中国中小规模化肥生产厂商众多、行业进入门槛较低、环保监管难度较大,淘汰落后产能的执行力度仍有待观察;目前中国化肥产品复合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化肥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复合化率的提高将使复合肥行业面临相对较好的景气度;此外,互联网平台的拓展和农化服务的增强将丰富行业的销售渠道和服务方式。
2015年7月29日,工信部发布了《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八项化肥行业转型升级重点措施,主要包括: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绿色发展、推进两化融合、加强农化服务、借力“一带一路”战略拓展国际市场等。整体来看,中国化肥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产品复合化率仍有待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此次《意见》的出台在折射出行业产能过剩困境的同时,也在总量调控目标、原材料结构改善、产品结构升级、节能环保水平提升等方面为化肥行业未来的发展作了具体的规划,有望推进化肥行业的转型升级。中债资信对其评论如下:
新增产能控制力度趋严、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大,龙头企业有望受益,但政策推行情况仍有待观察。目前氮、磷肥消费量已经进入平台期,2014年氮肥、磷肥的产能利用率仅分别为75.88%和72.68%,新增产能不断增加的同时,老旧产能缺乏退出管理机制,行业产能过剩较为严重,相关产品价格低迷。此次《意见》明确提出严控新增产能(原则上不再新建以天然气和无烟块煤为原料的合成氨装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及时公布符合《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和《磷铵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建立落后产能退出长效机制,严把环保能耗关)、鼓励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等措施,并计划在2020年,将氮肥、磷肥的产能控制在6060万吨/年和2400万吨/年,较2014年基本零增长。预计在环保压力不断加大[1]、兼并重组不断推进的背景下,龙头化肥厂商有望受益于政策利好。但考虑到中国中小规模化肥生产厂商众多、行业进入门槛较低、环保监管难度较大,淘汰落后产能的执行力度仍有待观察。
[1]到2020年,所有合成氨企业能源消耗水平达到《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要求,其中70%的企业达到新建企业准入值要求;所有磷铵企业能源消耗水平达到《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和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要求。所有加工型硫酸钾企业能源消耗水平达到《硫酸钾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要求。
复合化率的提高将使复合肥行业面临相对较好的景气度。因具有养分含量高、副成分少等优势,复合肥施用量保持5%左右的增速,目前中国化肥复合化率在35%左右,与发达国家65%~75%的复合化率相比,中国复合肥消费量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在产品结构调整中,《意见》鼓励复合肥等新型复合肥料施用,力争到2020年,我国新型肥料的施用量占总体化肥使用量的比重从目前的不到10%提升到30%,产品结构的改善和复合化率的提高将使复合肥行业面临相对较好的景气度。
互联网平台的拓展和农化服务的增强将丰富行业的销售渠道和服务方式。《意见》鼓励化肥生产、流通企业联合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农资”活动,目前鲁西化工(000830,股吧)、金正大(002470,股吧)等均通过自建平台或与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农资电商,预计互联网平台的拓展将进一步拓宽行业的销售渠道。此外,为适应农业集约化发展的新要求,化肥厂商在对客户的技术指导、现场配制、个性化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内涵得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