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针对有些违法者“怕关不怕罚”的情况,新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农药管理上,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和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运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增加了: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
其实,2001年《农药管理条例》就曾明确规定,禁止将高毒农药用在瓜果蔬菜上。此后,农业部发布了一系列公告,明确了对一些高毒农药品种进行禁限用。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顾宝根认为,新《食品安全法》使国内目前普遍存在的违规使用和添加高毒农药变得“有法可依”,相信高毒农药的滥用将有所改善。
有行业专家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最根本的还是依靠建立溯源制度和提升农户用药水平。中国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李季建议,对于农药的限量使用需要疏堵结合。一方面,要限制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另一方面,要出台补贴政策,鼓励使用生物农药、低毒低残留农药。例如,在欧洲做生态农场,监管部门会认定其是否为环境友好型,如果是就会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