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农委获悉,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市农委窗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药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农药经营许可单位达到622家。
据介绍,2014年我市新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30家,对3家不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在农药经营中存在问题以及不接受农药部门监管和处理的农药经营户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至此全市农药经营许可单位达到622家,实现了对农药经营单位许可经营、持证上岗与规范监管的目标要求,为进一步依法强化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