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化肥
目前,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与出口关税是国家针对化肥产业进行调控的两大基本政策。其中,一年一调整的出口关税是针对化肥供需市场最有影响力的调控杠杆。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就恢复化肥增值税召开意见会。有专家预测,国家相关部门将会以关税调节慢慢过渡为增值税调节,这一信号再次表明政府简政放权、用“市场之手”调节行业发展的决心。
化肥“恩惠”十余年
在此前召开的意见会上,涉及到化肥产业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代表悉数到场。据一位到会人士透露,相关部门对于氮肥及磷肥恢复增值税的决心比较坚定。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的相关人士表示,免收增值税对于化肥生产企业来说,是带有特殊商品属性的优惠政策之一,恢复增值税对于企业肯定会有影响,但是随着化肥市场化进程的加速和政府推动力度的不断加大,恢复增值税终将会提升到议事日程之中。对此,协会将会尊重相关部门的意见。
会议期间,意见会还重点听取了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及钾盐分会代表们的意见。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将会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恢复增值税进行相关的测算,目前正处于听取企业意见的阶段。而钾盐分会的代表则表示,钾肥目前的产业结构及供需市场与其他肥种有着明显的不同,尚处于行业发展上升期,再加上征收计算方式与其他肥种有着非常大的差异,所以恢复钾肥的增值税将会对产业、企业甚至是价格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对化肥行业给予增值税税收优惠是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体现。作为涉农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税务机关主要通过采取直接免征、先征后退等税式支出方式予以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呈现的两大特点:一是优惠政策覆盖面宽。优惠覆盖了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等各环节。二是惠及化肥品种齐全。除氮肥、磷肥、钾肥以外,同时惠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有机肥等产品。
目前在我国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从2001年开始,生产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合肥(企业生产复合肥产品所用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免征增值税。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钾肥则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97号)政策规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钾肥,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也就是说现在大部分的化肥产品都没有再征收增值税。到目前为止,在增值税的环节上,化肥享受恩惠十余年。
市场化的必经之路
那么,免收化肥增值税作为一项利农惠农的政策,为何要考虑取消呢?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临沭县农业局农经中心刘建文曾在2010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上交了《取消化肥行业增值税优惠的建议》提案:增值税作为间接税,具有多环节征收、税负易于转嫁和应税项目所含税负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等特点。随着目前化肥市场、定价机制及行业发展的变化,厂家或经销商一方面享受着国家税收的优惠,另一方面却根据市场供求自主决定销售价格,使税收优惠无法直接惠及农民群众。其结果是生产厂家、经销商成为优惠政策的获利者,而税收政策的优惠对象却由于国家取消最高限价而没有得到预期的实惠。
同样要求取消增值税的还有受惠其中的企业,全国人大代表、云南云天化集团原董事长董华就曾表示:政府为了农业大局用心良苦,但是,从长远来看,市场化将是化肥产业的必然发展方向,恢复增值税就是化肥市场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提出此建议时正值2008年,当时磷肥价格受国际市场及原料影响价格波动巨大,政府相关部门为了稳定市场,提出限价的临时举措,其前提就是企业免交增值税。对此,云贵地区的磷肥生产企业表现出极大的不满。
时隔多年,目前的化肥产业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便如此,恢复增值税也是很多企业的心声。云南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张林认为:征收化肥增值税,可以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最利好的一面是杜绝假肥。对增值税进行管理后,厂家在原料采购上肯定会更加谨慎,将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因为企业本身需要交纳增值税,在原料采购上就会采购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的产品,在原料的质量上相对更加有保证。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国斌则也认为,对于化肥产业按照正常的市场化管理实际上是件好事。化肥企业不缴纳增值,在享受优惠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限制。例如尿素生产,由于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对于下游工厂来说,就没有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凭证,工厂方面就会有一些顾虑。如果化肥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下游企业就进行增值税抵扣,这样也就降低了下游企业的税负,从而增加了化肥企业的产品价格竞争优势。据统计,目前我国尿素有7000多万吨的产能,其中20%都是工业用尿素。
另一方面,化肥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能源加工产业,每年为国家和地方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恢复增值税对资源所在地、生产所在地政府税源和财力也有较大的影响。2009年,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境内涉及的28户用磷免税化肥企业,共享受增值税减免3.87亿元,占该市GDP的8.84%,是当地国税收入的 1.25倍,为全州增值税减免总额的87.48%。据统计,贵州瓮福、贵州开磷和贵州宜化3家化肥生产企业,仅2010年就分别获得增值税减免2.699 亿元、2.655亿元和999万元。所以说,恢复征收化肥增值税,一方面可以增加资源地政府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还将对保护资源开采和治理保护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恢复征收正当其时
事实上,早在2005年7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改革和完善化肥价格调控机制的方案(草案)》中,就曾经明确提出:化肥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一直补,两取消”(即取消化肥限价、取消化肥优惠政策、直接补贴农民)。
“但在征求意见时,意见不一致,再加上当时正好遇上物价上涨高峰期,油价、煤价、粮价、建材价格、有色金属等各类物资价格全面上涨,国家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了首要任务。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化肥市场化改革步伐被迫放缓,因为担心化肥价格一旦放开,会引发粮食价格连带上涨,而粮价是‘百价之基’,粮价上涨容易产生连环效应,引发其他物资的跟涨,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业内人士分析,从长远来讲,恢复征收化肥增值税具有很大的可能性。首先,在政策上已经明确地提出了这一目标,在取消化肥限价及开始构建农民直补体系后,取消化肥优惠政策将是化肥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趋势;其次,我国化肥行业已经处于产能过剩的状态,从 2004年开始国内的化肥市场就已经是处于供过于求的局面了;最后,化肥的价格近几年趋于稳定,并且从2009年开始不断下滑,直至今日,目前的化肥价位非常之低,这为取消化肥优惠政策减少了阻力。
“目前已经到了恢复增值税最好的时间节点。”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李昊锋认为:目前恢复增值税的节点非常好。因为当前氮肥生产企业的利润率较低,增值的部分就少,因此,对于化肥企业来说,增值税的恢复征收影响并不大。而对于最终用户农民来说,尽管由于恢复增值税后,农资产品的价格上涨,会带来农业投入成本增加。但另一方面,根据农民农资直补“只增不减”的指导思想,实际上政府将会把对化肥产业的优惠逐步直接转移到农民身上。所以说,趁着当前的时机恢复征收增值税,对于企业和国家来讲都比较科学。如果不改,还将有其他矛盾不能化解,比如工业用尿素、磷铵、钾肥将会存在不合理的现象,特别是对于购买工业用肥的一方有些不公。
“断奶”后需要“补给”
在采访中,绝大多数企业拥护恢复征收增值税的决定,但是也有声音提出了反对意见,这种反对主要来自于农资流通及钾肥企业。
来自农资流通和钾肥企业的代表认为:恢复增值税将会对氮肥和磷肥的价格带来1%—3.5%的增长,但是对于钾肥需要特殊对待。目前国内钾肥增值税采取先征后返的政策,涉及到财政补贴。接下来该怎么征,还要看国家相关部门的意见,如果钾肥恢复增值税的话,钾肥的价格将会水涨船高。此外,恢复增值税将会对中农、中化,或者省级的农资流通公司有着巨大的影响。特别是钾肥的业务板块,比如中化化肥分销的加拿大红钾终端的销售价格很高,所以征收的增值税将会很多,而基层经销商或者不够成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门店基本不会涉及,或者是按一定数额的核定征收。这样一来,对于正规开票的流通企业来讲带来的影响将非常大。
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也有人考虑恢复增值税后化肥的“身份”问题。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刘晓旺告诉记者:当时提出恢复增值税正值磷铵价格不稳定时期,国家相关部门限制磷铵的价格,所以企业呼吁恢复增值税,期盼化肥能像其他产品一样完全市场化,而增值税正是完全市场化的标志之一。恢复增值税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影响并不大,但是恢复增值税就意味着化肥将等同为普通商品,接下来所享受的优惠电价、运输等政策将会逐步取消。一下子完全市场化,对于化肥企业来说有些无法消化,特别是在运输的优惠上,云贵地区的企业意味着成本的剧增。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高源告诉记者,征收化肥企业增值税是件好事情,但征收增值税后,之前减免的这部分款项应该实实在在补贴给农民,这其中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形成切实可行的操作方式,不要让这部分补贴被地方财政或其他相关部门截留,这样就达不到助农的目的了。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不论是尿素还是磷肥,整个化肥市场可以说是举步维艰,恢复增值税征收后,工厂的生产成本肯定会上升。如果恢复征收,其他的配套政策也需要同时完善。今年磷肥出口形势较去年相对较好,除了国际方面的原因,国内企业抱团取暖,共同抵制低价磷铵出口,也是市场向好的一个重要原因,但这种屏障没有长久的保障,很容易被国际市场打压和破坏。因此在增收增值说的同时也要完善其他针对化肥企业的相关政策。
而高源所指的相关政策就包括化肥出口政策。
统一出口税率或成趋势
自2001年化肥取消增值税后,我国政府对化肥的进出口和市场价格采取了很多干预措施。进出口化肥关税政策,走过了由出口退增值税,到取消出口退税,再到加征出口关税,直至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路程、强力关税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政府限制化肥出口的坚定信心,保障国内市场供应的坚定决心。对抑制化肥大量出口、对稳定国内市场化肥供应量、保障农民能买得到化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也正是基于这种政策的感召,往往企业赶上好时机却不能像其他产品一样正常盈利,只得看着火热的海外市场却无回天之力,坐在家里干着急。毕竟企业享受到了增值税的“恩惠”,这也是2008年前后很多磷铵企业“要市场不要优惠”的呼声非常高的主要原因。
而目前,恢复增值税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接下来化肥市场化进程的步伐将会愈发加快,那么绑在企业身上的关税枷锁是否可以卸掉?既然增值税的改革已到节点,那么关税的改革是否也恰逢节点?
与2013年相比,2014年关税方案对化肥出口整体“调松”,主要品种的旺季出口成为可能。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14年1—7月中国共出口各种肥料123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499万吨,增幅为67.7%。根据2014年度关税方案,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的出口关税水平均有下降;旺季期间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一铵40或50元/吨从量税另加15%从价税,与以前年度的75%以上的特别关税相比,增加了旺季出口的可能。从2014年的关税制定和出口状况来看,我国化肥关税政策正在由严变松。
李昊锋认为:为了保障国内供应,我国氮肥、磷肥行业需要保持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在季节性需求与全年生产的矛盾下,允许适量出口可以有效调节开工率。另外,国家对化肥生产流通环节实行的“气电运税”优惠政策支持,使限制化肥出口 “师出有名”。但是随着改革的推进,化肥出口应该逐步放松,直至完全放开。尽管目前化肥行业仍享受“气电运税”优惠政策,但优惠幅度逐年减小。2013年 7月,天然气价格政策已经启动,十二五末不再有化肥生产“存量气”优惠价格。近几年铁路货运和电价调价方案中,化肥均不同等额上调,优惠幅度明显降低。十八大之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政府有形之手在多个领域开始退出,让位于市场无形之手。化肥的“特殊商品”属性正在向一般商品转变。
一位业内专家分析:目前在我国8000多种出口商品中7000多种都存在“退税”的机制,只不过退税的税率各有不同,这是国际惯例。在恢复增值税的同时,统一国内化肥出口关税税率,这对于出口型生产企业将会是利好。据江苏某复合肥的测算,恢复增值税后,企业所缴纳的税点将会在1.5%左右,对于销售价格来讲没有太大影响,而且有的月份是亏损。当前我国化肥生产企业对于统一出口关税的呼声较高,在某种意义上讲,恢复增值税是对全年度统一化肥出口关税的一个交换。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十余年前,从农业安全稳定的角度出发,中国的化肥产业肩负着稳供保价的重任,一切都围绕着让农民用得上、用得起优质化肥出发。因此, “免征增值税,减轻化肥生产企业生产成本,征收关税乃至特别出口关税,保障国内化肥供应”成为必然之举。而今天,我国化肥产业的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化肥产业的最大问题是产能严重过剩、企业面临生存危机。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家也应该及时调整对化肥产业的管理。
关于增值税的改革,国家相关部门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业内仍在热议。但是,在恢复征收增值税的同时,改善和调整一些相应鼓励性质的优惠措施及关税把控政策,是业内企业普遍期待中国化肥产业市场化的真实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