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化肥企业发展形势虽然总体向好,但笔者也经常听到小化肥企业反映,国家优惠电价政策没有真正惠及他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发展。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笔者希望更多的代表、委员关注困扰多年的小化肥优惠电价这一难题,进而引起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热切期盼惠及小化肥企业的利好政策早日落到实处。
按照国家发改委2004下发的《关于化肥企业生产用电价格的通知》精神,年生产能力在30万吨以下的单系列合成氨、磷肥、钾肥、复合肥料生产应执行中小化肥电价。但是,10年过去了,时至今日,真正享受到国家电价优惠政策的化肥企业并不多,大多数化肥企业仍执行的是大工业用电价格。
小化肥企业本身就是微利经营,不少企业却没有享受到优惠电价,无形中增加了生产成本。但是作为支农企业,肥企又不能把涨价因素转嫁于农民,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缺乏应有的市场竞争力。
笔者认为,化肥产业为支持“三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加大小化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化肥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笔者建议:
一是让小化肥企业充分享受优惠电价。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已有10年之久,小化肥企业如盼甘霖,希望有关部门督促落实一下,让惠及小化肥企业的利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以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加快化肥产业发展步伐。
二是全面清理、甄别小化肥企业。地方政府部门应全面清理甄别已建或在建化肥项目,让小化肥企业用电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建议对属于鼓励类的中小化肥企业或在建项目,其化肥生产用电执行中小化肥优惠电价政策;对属于限制类中小化肥企业或在建项目,则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