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文昌市122个农药零售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发《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这是海南省进行全省农药经营许可体制改革以来发放的第一批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
1997年,海南省在全国首先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放开农药市场,并在2005年出台《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将这一改革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2010年“豇豆事件”后,省人大针对农药监管暴露出的问题,于2010年7月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实行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及农药零售经营许可制度,其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2011年4月《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规定:至2013年,海南全省仅设2-3家农药批发企业,每家注册资金需在1亿元以上;全省设18家市县区域配送中心;设零售企业205家左右,原则上每个乡镇1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各市县根据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国营农场布局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可作适当调整。
文昌市农业局局长杨健介绍,一年多来,文昌市农药经营体制改革通过规划布局、宣传发动、申报评议公示、组织培训考核、现场勘查等工作,最后确定为符合条件的122个农药零售店颁发了《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希望广大农药零售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遵守经营行规,依法经营;严把农药进货渠道关,牢记进货渠道规范与否是保证农药质量的关键环节;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要健全全购销台账,做到货源清楚,销售去向明白。
在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路的农发化肥农药部,刚领到《海南经济特区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店老板符永进很是高兴,他说他这个店已经开了12年,规范管理对农药店来说是好事,监管严格了,大家都卖放心、合格的农药,就不会恶意竞争,农民来买农药也放心。
据介绍,文昌市对取得首批获得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农药零售企业的注册资金、技术力量、营业面积、经营管理制度等都有严格要求,下一步还将配备农药经营电子台账管理专用电脑,并安装农药信息监管系统终端软件,有严格的安全防范、责任追溯等经营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应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机制。
在当天的《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发放仪式上,文昌市122个农药零售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文昌市农业局、文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三方签定了《农药质量及药害事故赔偿保证金帐户三方共管协议书》,以规范管理农药质量及药害事故赔偿保证金。
海南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农药经营许可体制改革,将通过加强对农药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各环节的监管,规范农药市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目前,全省各市县的农药经营许可体制改革还在推进中,截止到今年8月底,儋州已经基本完成勘察工作,推进改革工作比较顺利;海口制订的改革实施方案于 7月底获市政府批准,准备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由于涉及农药经营企业多,改革难度大;澄迈在全省率先实行“农资一卡通”标准农药店示范工作,将农药零售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与信息化监管相结合,示范运行较为成功,正在全面推行“农资一卡通”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