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强调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税的计征办法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
《方案》细化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在节能方面,提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在减排方面,提出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分别下降10%。
《方案》提出,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1.4%。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
《方案》从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四个方面提出了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关于价格和收费政策,除了继续提出要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价格体系,还提到了要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剂量收费。
关于财政政策,特别提到了将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有限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的比重,研究实行节能环保政府的服务的政府采购。
关于税收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的水平。
关于金融政策,将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