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引导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硫酸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思路》提出,加快企业和原料结构调整,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各种硫资源进行综合与循环利用;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坚持硫资源多样化供应;加快技术进步,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硫酸生产中的余热回收利用率。
规划明确了产能、产量、硫资源自给率、节能减排四大发展目标。产能方面,硫酸产能控制在9500万吨以内。产量方面,到2015年硫酸产量达到 9000万吨左右。硫资源自给率方面,硫资源自给率争取达到60%左右。节能减排方面,硫黄制酸年回收蒸汽总量将达到6400万吨,硫铁矿制酸年回收蒸汽量达到1800万吨,冶炼制酸争取在5~10套装置上增设低温位余热回收系统。为达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硫酸工业一方面将改进国产钒催化剂,国内、国外催化剂并用,使尾气二氧化硫排放达到400毫克/立方米以下;另一方面,增加尾气处理装置,到2015年80%硫酸企业尾气排放达标,未达标企业将被淘汰。同时,禁止没有砷处理装置的硫铁矿制酸企业使用高砷矿,关闭污水排放中重金属、砷含量超标的有色冶炼装置。
为保证达到上述目标,未来5年将采取如下措施。措施之一是控制产能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原则上5年内不再建设硫黄制酸、硫铁矿制酸装置,特别是华东、华南、西北等硫酸产能严重过剩地区、冶炼副产酸供应充足的地区、没有下游用酸产品地区不得再建以硫铁矿和硫黄为原料的硫酸装置。
沿江、河、湖、海环保严控地区,淘汰年产20万吨以下硫铁矿制酸装置,其他地区淘汰年产10万吨以下硫铁矿制酸及硫黄制酸装置。在冶炼酸供应充足地区,淘汰一批规模小、余热回收率低、“三废”排放不达标的硫铁矿制酸和硫黄制酸装置。
措施之二是推进大型制酸装置的低温位热能回收技术。在有条件的年产20万吨以上硫黄制酸装置中,80%以上装置增加低温位热能回收系统,使余热利用率达到90%以上;硫铁矿制酸在示范项目成功运行后逐步在大中型装置上推广低温位热能回收技术;对大型铜冶炼制酸装置,在利用转化中温余热的基础上,引进低温位热能回收技术。
措施之三是加快硫铁矿选矿装置建设,促进烧渣的梯级利用。鼓励现有大型硫铁矿山及有色金属副产硫精砂增加选矿能力,鼓励小型硫铁矿联合建设选取矿厂,形成硫铁矿的梯级利用;促进大型矿制酸走精料路线,以高品位硫铁矿入炉,增加铁资源回收量。
措施之四是降低制酸装置尾气二氧化硫排放量。加大对硫酸钒催化剂的科研投入,解决当前国产催化剂制造中的技术难题,加快研制出高品质国产催化剂。
措施之五是积极寻找硫资源,鼓励各种硫回收。鼓励原油精炼、天然气净化、化肥、化工、焦化脱硫等提高硫回收率;加大国内硫铁矿勘探力度,增加国内硫铁矿资源;回收高硫煤中的硫资源;改进磷石膏制硫酸技术、工艺、设备,从磷石膏中回收硫资源。
措施之六是产学研结合,开展技术创新。继续加强产学研结合,开发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硫酸行业整体装备水平。
规划提出的产业发展建议包括:继续进行原料结构调整;做好“三废”治理,继续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大型冶炼企业与化肥、化工企业联合;建立并完善行业准入制度,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等。
同时,为确保硫酸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规划还提出了政策建议,即建议国家对硫酸余热回收减排的二氧化碳给予补贴;建议对硫酸余热副产蒸汽发电并网实施优惠政策,发电自用多余电量储存,或等价采购;建议进口硫黄与国产硫黄在税收上同等待遇,增值税即征即退50%;建议在装置规模、环保、能耗等方面提高准入门槛,装置尾气排放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生产废水达不到“零排放”的、能耗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3年内必须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