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赫山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协管农业副主任、区农业局长、区农业局分管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局农药监督管理站站长、各乡镇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农业局分管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均要求明确一名农药监督协管员,协管员由各乡镇农技站长担任。
二是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区政府制定了《赫山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方案》方案结合全区高毒农药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了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采取散发传单、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培训班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
四是强化源头管理。区农业局、赫山工商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凡申请经营农药的单位,须向区农业局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从业人员学历及技术证明、营业场地及仓储条件、安全防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区农业局出具《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确认函》。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区农业局与全区各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户签定了2011年农药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同时,加大农药市场整治力度,以查甲胺磷等禁限高毒农药、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成分为重点,对全区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个别商贩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农药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农药生产经营单位358 多家,查处农药案件14 起,案值 48.5万元,维护了农药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确保了春耕生产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