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央颁布的1号文件第七次锁定“三农”,表明了国家加强“三农”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而在全面落实1号文件精神之时,不能忽视助推“三农”发展的化肥行业。笔者建议,今年两会应将扶持化肥企业的问题提上日程。
首先,在资源性原料的供应上,应优先保证化肥企业生产的需要。2009年入冬以来,国内多家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肥生产企业因“断气”停工,勉强开工的装置大多负荷也只能维持在30%~70%。一部分企业出现亏损,还有部分企业已经考虑转产。长此以往,不仅对整个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不利,对农业发展也将产生负面的影响。因此,建议国家对化肥生产所需的天然气、煤炭等资源性原料仍应保持宏观调控,在供应上向化肥企业倾斜。国家可根据近年化肥企业的实际用量,统筹考虑气头企业的气量供应,下达化肥生产企业保运计划指标,确保企业维持安全生产负荷。
其次,对原料价格实施干预。当前,化肥企业生产成本普遍上涨,将造成化肥价格的大幅攀升,最终增加农民的负担。因此,建议将化肥企业所用电力、煤炭、天然气等价格与其他行业区分开来,给予优惠。特别是即将实施的天然气价改,一定要考虑到气头化肥企业的生产实际。同时,可适当补偿为化肥企业“让价”的原料供应商。
再次,在化肥运输上给予优惠。自2009年12月13日起,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提高0.007元/吨千米。农用化肥1000千米运距每吨运费将上涨5.8元,2000千米运距每吨将上涨11.2元,直接导致化肥涨价。因此,建议铁路农用化肥整车运输仍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高运价。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用化肥运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化肥运输季节性特点,可设立春耕、秋播“绿色通道”,运输部门及参与企业要优先安排化肥运输。
当然,这一切应建立在化肥企业的健康发展上。建议国家严格化肥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一般性化肥项目上马,并根据我国能源结构状况,引导企业合理规划煤、气、油头化肥项目,做到不同资源与不同生产要素深度优化与配置,提升资源利用率和转化率。只有这样,才能使化肥行业真正对“三农”起到助推作用。
秦春雨(云南华夏肥业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