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调整化肥类产品出口关税: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产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从2008年9月1日起将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并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除上述两种产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继续征收100%特别出口关税。
调整幅度低于前期传言:对于关税的调整,前期坊间已经有传言,我们也提示了风险,此次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低于此前传说的185%,但是即使如此的关税,国内的氮肥的出口已不可能。另外,如果国际氮肥价格继续上涨,国家还可以继续调高出口关税。因此,这项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防止廉价地资源外流。
国家尿素限价存在上调预期:作为调整出口关税的对冲措施,国家近期很可能上调尿素限价。最近,国家发改委将就此问题和行业内的大企业以及各地国资委开会研究。目前尿素的出厂价格均在2300元/吨左右,按照目前的无烟煤到厂价格,尿素的成本应该在1800~1900元/吨,1725元/吨的最高限价已经不合理,如果上调限价,很多企业帐外的利润将会体现在报表内,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是个利好。
化肥股的前期下跌已经反映此预期,行业存在交易性机会:我们中期已经下调了化肥行业的评级,并充分提示了氮肥和磷肥行业的风险。化肥股近期调整幅度较大,股价已经反映关税调整的预期。如果作为对冲措施,国家近期上调尿素限价,行业存在交易性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