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已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种高毒农药。
时隔一年,高毒农药在市面虽已基本绝迹,但也因为处理简单而留下了一些漏洞和弊病。不少农药业内人士感叹:高毒农药,岂是一个“禁”字了得?他们呼吁,在处理高毒农药方面,政府部门除了在“禁”上下功夫,更重要的是做好服务———“禁”字之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我被罚了1000块”
“我被罚了1000块!”沂水县诸葛镇下古村的农资零售商马世东前一阵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马世东在2006年进了一批甲胺磷,到禁令生效时,还有一箱没有售出。“当时这箱药就要过期了,我偷着卖都卖不了。”马世东说。因此,他一直就将这箱高毒农药存放在仓库里。前一阵时间,县里的农业执法部门前来检查,“查获”了他的这一箱甲胺磷,一番求情之后,被罚了1000元。“我感到非常冤枉,这箱甲胺磷我没法处理,既不能卖,又不能倒在河里、地里。我也是没办法才放在仓库里,又没有拿出来销售,为什么还要罚我的钱?”马世东委屈地说。
像马世东这样的农药销售商还有不少,他们都把手里的高毒农药看成了一个不安定的“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给自己带来巨额罚款。“国家禁用了超薄塑料袋后,有些地方负责回收。凭什么禁用了高毒农药后,就没人为我们回收?”一位零售商向记者抱怨。
“这事根本没人管”
在武城县和汶上县,有关高毒农药回收销毁一事,记者分别采访了当地两位资深的农药经销商。“高毒农药禁了也就禁了,回收的事情根本就没人管过。”
武城县一位不愿提供姓名的经销商说。
“如果打电话主动要求销毁,会有人会处理吗?”记者问。“只有先罚款,才能销毁。”他说。
而汶上一位姓王的经理的说法与此相似,“如果没罚款,没人会把高毒农药没收销毁的。”
记者为此向济南市农业监察支队问询,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了济南市的做法。如果执法部门发现了高毒农药,将负责无偿回收销毁,“一般情况下,我们不罚款”。回收之后,执法部门将联系专业的公司进行专业集中销毁。
当问及别的地区的做法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太了解,因为“全省各地区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各地区有关部门都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严打“黑工厂”
由于藏有高毒农药,即使不销售,也可能会带来高额罚款,不少销售商和小厂家干脆铤而走险,偷着卖高毒农药。加上农民觉得“高毒农药见效快,见效快就是好农药”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高毒农药还有一定的地下市场。
武城县的那位经销商也告诉记者:“现在个别厂商,为了迎合这个地下市场,还会变本加厉地添加高毒成分。”
面对高毒农药的禁令,市场监管者应该多在服务上想办法,因为单纯的禁和罚不能掩盖市场的一些基本矛盾,反而可能滋生一些新矛盾。
事实已经证明,高毒农药远非一个“禁”字了得。回收销毁制度的完善、对农民科学用药知识的普及以及对黑工厂的严厉打击,都是监管者要做好做足的功课。